央廣網北京8月1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到北京旅游,爬香山、看紅葉是一個經典游覽項目。都說“上山容易下山難”,1982年香山公園裝上了一條吊椅索道,這是全國第一條客運索道,至今已運轉31年。坐著吊椅索道上下山,在親近自然的同時,多少讓人有點膽顫心驚。甚至有游客擔心:這樣古老而簡陋的吊椅索道會不會出意外?
就在去年9月16日,游客張先生在乘坐香山吊椅索道的過程中墜落身亡。他的妻子和女兒以高度危險活動損害賠償為由,將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園管理處訴至法院,索賠經濟及精神撫慰金共計86萬多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香山公園承擔30%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30萬元。
香山公園公布的事發現場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死者張先生正在乘坐纜車上行,他坐在纜車座椅的左側,右腳踏在腳踏上,左腳懸空,纜車運行平穩。行到索道5號塔架處,工作人員喊揮手拍照。 在索道的7號到8號塔架之間,忽然他身體失去平衡,從吊椅中滑落,雙手握住護欄吊在空中。在他身后纜車座椅上的妻子和女兒被他的舉動嚇壞了。
女兒:我說爸你堅持住,我趕快喊,你們停啊,人快掉下去了,你堅持住。
聽到呼救,北京香山纜車站工作人員李海、王林波,北京香山公園保衛科科長王利明分別趕到現場。
李海:聽見有人呼叫,呼叫說爸爸你別掉下去,我就往外跑,當時看見那個人吊在纜車上面,我回來就趕緊拿對講機跟我們隊部匯報。
王林波:我也沒辦法,所以我只有裝上纜車跟著就上去了,在這過程中就往上走的時候,那老人慢慢就滑下去了。
王利明:到了現場以后,我當時問他這胳膊和腿能不能動啊,他跟我講可以動,我問他有什么不舒服,他說是心慌,我們也不敢救治,不敢移動,不清楚他傷在哪,再一個他身上任何部位都沒有出血的地方。
庭審中,香山公園強調,自己已經充分履行救治義務,在整個過程中沒有過錯,同時強調,索道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經過了驗收和檢驗。
北京香山公園新聞發言人姚江:事情發生以后,安監部門還有質監部門對咱們這個索道的設備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通過檢查之后,認為咱們這個索道設備是安全沒有問題的。
法院認為,吊椅索道運行時距離地面的高度高于10米,乘坐過程中發生墜落時嚴重損害的可能性較大,所以乘坐索道存在一定的危險性。作為高空活動的運營人,香山公園對吊椅的乘坐人應盡到與危險相適應的保護義務。香山公園應當對張先生的死亡承擔侵權責任。其次,張某在乘坐時突然作出將左腳從吊椅支撐上放下,左腿下探的自主動作,導致其身體失去平衡最終墜落具有明顯的過失。法院判決公園承擔30%賠償責任,賠償各項費用30萬元。但原告方認為判決在分配責任比例上不合理。
史學軍:家屬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上訴的理由就是基于特種安全設備的責任,應該基本要全賠,或者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一審判決適用30%的責任,顯然比例是過低的。
我們注意到,經安監部門和質監部門進行檢查,確認香山纜車設備安全無問題,事后,索道恢復了運行。在全國各地,這樣的吊椅索道有236條,北京海淀法院的判決釋放了一個什么樣的信號?代理此案的律師史學軍做了進一步分析。
史學軍:客運索道作為高空運營的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傷亡危險極大,全國仍在運營的236條吊椅都存在共同類似的隱患,國家索道協會正在研究改進完善此類技術落后的索道吊椅。一審判決適用高度危險責任原則作出判決,無疑是正確的,為眾多吊椅索道的安全運營敲響了警鐘。(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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