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7月29日新媒體專電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有關部門獲悉,針對網帖反映的“7·25集寧區集豐橋路段交通事故打人事件”,集寧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展開全面調查,5名涉案人員已被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近日,一則“7·25集寧區集豐橋路段交通事故打人事件”的配圖帖子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上被大量轉發。發帖人稱:7月25日下午六點,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區集豐橋路口,曹女士駕車與一輛私家別克轎車發生刮蹭,別克車主下車要求曹女士賠償一輛新車或5000元現金,曹女士隨即打電話報警。此時,別克車主打電話叫來幾人,包括別克車主的兒子。幾人下車后對曹女士拳打腳踢,導致其鼻梁骨骨折,右眼出血嚴重。后來得知,別克車主是集寧區檢察院一田姓工作人員。
經調查組核查,7月25日18時30分左右,曹女士乘坐車牌號為魯GFF500小轎車與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檢察院科員田登云駕駛的車牌號為蒙JTL688小轎車在集寧區集豐橋十字路口發生碰撞,雙方因該事故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發生了肢體沖突,致使曹女士臉部受傷。經烏蘭察布市中心醫院診斷,曹女士面部軟組織受傷,右眼鈍挫傷、眼球結膜充血。接到群眾報警后,公安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將雙方當事人帶回調查。
根據雙方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視頻資料以及醫院診斷證明,當地公安機關認定該事件為一起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治安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田登云等5名涉案人員采取行政拘留并處罰款處罰。
目前,烏蘭察布市已成立由集寧區紀委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對此事件展開全面調查,相關部門表示將依法依紀對涉案的國家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并及時公布調查情況。(記者 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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