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8日電 記者28日從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獲悉,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外交部、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旅游局發布公告,防止脊髓灰質炎野病毒傳入中國。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通報的信息,2014年1月1日至7月1日,全球新發脊髓灰質炎(poliomyelitis,俗稱小兒麻痹癥)病例共112例,病例分布的國家分別是:巴基斯坦(88例)、阿富汗(7例)、尼日利亞(4例)、赤道幾內亞(5例)、喀麥隆(3例)、伊拉克(2例)、敘利亞(1例)、埃塞俄比亞(1例)、索馬里(1例)。WHO已將當前脊灰疫情確定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發布了相關的國際旅行建議,以減少脊髓灰質炎野病毒的國際傳播。
為防止脊髓灰質炎野病毒傳入中國,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發布的公告稱,中國駐外使領館在來自上述國家的人員申請簽證時,告知申請人應準備1年內接種過脊髓灰質炎疫苗的官方證明,以便入境時查驗。對未持有官方接種證明的人員,在入境時將按規定給予接種1劑次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并出具接種證明;對境外人員未持有官方接種證明并且不同意采取相關措施的,將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有關規定拒絕入境。
來自上述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負責人,以及旅行社領隊人員,應配合入境口岸檢疫人員開展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采集樣本、預防接種等工作,配合對申報或現場查驗發現為疑似脊髓灰質炎病例按規定程序采取的醫學措施,以及對疑似病例的糞便及其可能污染物采取的消毒措施。
公告明確,來自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行李、郵包的承運人應配合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衛生檢疫查驗工作,配合對可能被脊髓灰質炎野病毒污染的設備及物品按規定采取的衛生處理措施。 (記者 劉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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