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記者從湖北荊州市江陵縣委宣傳部獲悉,江陵一交通事故肇事犯罪嫌疑人齊寶華于26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于江陵看守所。據了解,齊寶華為江陵三湖人,男,現年54歲,事發時系江陵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據初步調查,齊寶華私自駕駛警車屬公車私用行為。齊寶華于25日20時10分報警自首,稱其駕駛警車發生交通事故,要求處理。事發后,民警在受害人家屬的見證下對齊寶華進行了吹氣酒精初測和測試紙測試尿液,顯示其酒精含量在5%以下,尿檢結果呈陰性。
目前,江陵縣人民法院院長已經向縣人大常委會提請免除齊寶華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職務??h紀委已對齊寶華進行立案調查,并將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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