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哈爾濱7月18日電 前不久,記者接到黑龍江省綏化市望奎縣海峰鎮恭頭二村村民于佰生等多位村民的投訴,2009年建設綏北高速公路(望奎段)時,村民與望奎縣征地拆遷辦公室簽訂了征地補償協議,協議中約定每平方米土地補償19.80元,但實際領取補償款時,政府卻按每平方米16.80元的支付給村民。
據村民介紹,恭頭二村共征土地36.6715公頃,每平方米差價3元的話,總價格相差一百多萬元,村民多次討要應得的補償款無果。據村民透露,當地交通局(當時負責征地拆遷)還將集體機動地補償款150多萬元直接給到了村書記的個人賬戶。
征地拆遷領導不知道哪塊地是機動地
7月5日,記者來到望奎縣交通局了解情況,當年負責征地補償領導小組負責人交通局副局長李百春告訴記者說,“當年農民補償款是按區片價每平方米24元進行補償的,其中包括養老保險費10元,剩余14元按70%用于安置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即每平方米9.8元,兩項合計為19.80元。相差3元錢的事是因為我當時掌握的政策不準,確實與被征地農民簽訂了19.80元的合同,因為被征地農民不同意辦理養老保險,我們就按24元的70%,即每平方米16.80元進行補償的。征地補償資金上面(指綏化市)撥給我們3千多萬,其它資金由我們縣里匹配。”
關于機動地補償款為什么給到村書記個人賬戶的問題,李副局長說,“我們不知道哪塊是機動地,我們按村上報上來的總面積進行發放,因為這筆補償款在交通局,都是當時局長趙國君簽字由村干部領取的。”
集體機動地補償款打到了村書記個人賬戶
從望奎縣交通局出來,記者撥通了恭頭二村村書記郝振斌的電話,郝振斌在電話中說,“機動地補償款151.6742萬元交通局是給到我個人帳戶了,但這筆錢都用于修路了,我們鎮上有臺帳,修路的事不用召開村民大會,村民都同意。”對于郝振斌的說法,村民于佰生說,“這筆錢修路我們跟根本不知情,也沒召開過村民代表大會,我們也不知道修的哪條路,村上的白色路面都是國家投資修建的村村通,為什么說這筆錢修路了呢?即使鎮上有臺帳是否真實我們村民不知道。”
據記者了解,綏北高速(望奎段)征地涉及三個鄉鎮多個村屯,其中海峰鎮恭頭二村會計張學民提供本村征用土地面積28.6600公頃,這與望奎縣人民政府2011年1月18日發布【2010】第5號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顯示的海峰鎮恭頭二村土地補償面積為36.6715公頃明顯不符。至于其它鄉鎮、村屯是否也存在面積不符的情況,記者不得而知。
征地補償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補償標準為何簽了又改?機動地補償款直接發放給村書記如何保證村民們的利益?公告面積與村上被征耕地面積不符,余出的補償款去了哪里?截止記者發稿前望奎縣人民政府對綏北高速公路(望奎段)三個鄉鎮多個村屯30%集體補償款(包括每平方米保險費3元和安置補償費4.2元)約1800萬元仍沒有補償到位。本網將對征地補償撥付款項等問題繼續調查。(龐井力 佟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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