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黨組關于中央第九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三峽集團或集團)進行了巡視。2014年2月17日,中央巡視組向三峽集團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提出的問題和整改要求,幾個月來,三峽集團黨組高度重視巡視意見整改工作,把整改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成立了三峽集團巡視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四個專項工作組,先后召開6次黨組會議和9次專題會議,反復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狠抓落實。2014年3月24日,中央調整了三峽集團主要領導。新的領導班子組成后,立即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貫徹中央領導有關談話精神。黨組認為,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抓好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兩項整改工作,是三峽集團當前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事關三峽集團能否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事關三峽集團和三峽工程的社會形象,事關三峽集團反腐倡廉、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續健康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新班子的堅強領導下,整改措施逐步細化,整改工作不斷深入,經過全集團上下共同努力,中央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初見成效。
一、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一是全面落實三峽集團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督責任。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中央企業反腐倡廉會議精神,對照巡視意見查找差距,研究改進措施。修訂完善了《三峽集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研究制訂了《三峽集團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體制機制方案》,結合三峽集團實際,明確了黨組和紀檢組、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組織的責任內容、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其中,對黨組的主體責任細化為13條,對紀檢組的監督責任細化為8條,對黨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細化為7條,力求做到可操作、可檢查、可評價。按照中央紀委和國資委紀委要求,調整了紀檢組長分管的其他方面工作,使紀檢組長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和反腐敗工作。
二是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成立了三峽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組長,總經理和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按業務分工分擔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并明確了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及任務分工。為落實中央“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集團黨組研究決定,今后各二級單位紀檢干部的選拔任用由集團紀檢組提名,案件查處以集團紀檢監察部門為主進行;逐步試行二級單位的紀委書記派駐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單獨設立紀檢監察部門。為建立反腐倡廉的長效機制,紀檢組對原有制度進行了梳理和修訂,并根據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進一步補充制訂相關制度辦法。
三是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案件。對巡視組移交的案件線索,集團紀檢組集中抽調人員,專門成立3個調查組,對相關問題線索逐一調查核實。目前除1件尚在繼續核實外,其余的調查核實工作已經結束。根據查實情況,已按黨紀政紀處理1人,準備另行處理2人。對巡視組指出的5名帶病上崗人員,紀檢組經反復調查研究形成了處理意見,已向上級紀委做了報告。對巡視組指出的處理有問題干部不夠嚴肅的問題,集團黨組責成紀檢組對近5年處理過的干部進行重新清理,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復核。同時,結合相關制度修訂,進一步落實“一案雙查”要求和報告制度,嚴格按要求通報案件事實和處理結果。切實加強信訪線索的統一管理和查處力度,從程序上規范和防止有案不辦和漏辦現象。
四是扎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動。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大對干部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從業人員的教育力度。把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列為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要點和集團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的重要內容,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要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注意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加強教育防范。認真落實《三峽集團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月、教育日活動實施辦法》,對今年的教育月、教育日活動作出了具體安排。繼續補充《三峽集團反腐倡廉典型案例選編》,通報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加強廉潔文化建設,開展廉潔文化活動,讓廉潔成為三峽集團廣大干部職工的共識和風氣,成為三峽集團的第一招牌和生命線。
二、關于黨風建設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招投標管理方面的問題
一是清理復核以前招投標項目。以絕不回避矛盾、絕不推卸責任、絕不避重就輕、絕不諱疾忌醫的態度,對三峽集團以往招投標項目進行全面清理,于2014年3月19日封存了集團范圍內所有招投標資料以便備查。重點對招標項目是否存在應招標未招標、評標結果和中標價格明顯異常等問題進行清理復核,對經查確有問題的將嚴格依紀依規處理。開展了領導干部親友在集團范圍內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申報和清退工作,黨組管理的干部全部按要求進行了申報,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有2人主動提出清退。
二是發布了“三條禁令”。集團黨組高度重視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多次組織研究,提出了禁止各級領導干部利用職務或職位上的影響,采取任何方式違規干預和插手招投標活動;禁止各級領導干部親友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從事承包或分包業務;禁止各級領導干部以任何理由干擾、限制、阻礙招投標違紀案件的查處。集團黨組明確要求自2014年3月起,所有招投標項目都要貫徹執行廉潔責任承諾書制度,凡是參加招標、投標、評標、決標活動的人員都要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實行公開承諾,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對招投標活動全程進行監督。
三是實行“兩個公開”和“陽光采購”。2014年3月5日,三峽集團召開招標管理工作專題會議,通過媒體向社會做出承諾,堅持招標方式和招標信息公開,堅決實行“陽光采購”。在今后招標項目實施過程中,將繼續通過三峽集團和三峽國際招標公司門戶網站公開發布招標信息,并嚴格按國家法規要求,公布項目招標信息、公示決標結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同時,充分發揮各級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作用,把內部監督和群眾監督、社會監督結合起來,提高招標采購活動的透明度。
四是加強對招投標、工程建設、物資采購領域的管控。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三峽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制度》等規定,對三峽集團2014年所有項目的招標采購計劃進行了認真審核,明確凡是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做好招標規劃審查,依法依規確定招標方式,嚴禁肢解項目規避招標,并將各責任部門的招標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其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制訂了2014年內審工作計劃,繼續開展對金沙江四個梯級水電站的跟蹤審計,重點加強對招投標、合同管理等過程的監督和管控。下一步,三峽集團將切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招標原則,規范招標文本和評標規則,完善決標流程;進一步研究招標工作授權管理標準,細化集團各個管理層級的授權范圍,強化招標采購的集中管控。
五是嚴格執行“四權分立”工作機制。堅持和完善招標項目管理事權、招標權、評標權和決標權“四權分立”的工作機制,下一個程序對上一個程序監督,上一個程序對下一個程序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閉環管理。
六是強化組織體系和關鍵崗位從業人員管理。依據三峽集團招標采購制度規定,在集團招標委員會下設立專業委員會,加強對招標項目的區域化和專業化管理;今年成立集團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加強集團對招標采購活動的集中管理,實現統一招標機構、統一招標文本、統一招標規則、統一決標流程,嚴防暗箱操作。結合干部輪崗,對招標采購管理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調整,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強對招標采購關鍵崗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監督管理。
七是加快招標采購信息平臺建設與運用。三峽集團招投標管理信息系統已投入試運行,電子招標平臺建設已制定初步方案,正在抓緊實施。同時,三峽集團已在北京、成都和宜昌三地設立了過渡的封閉招標評標場所,采取屏蔽手機信號、配備專用評標會議室、設置監控攝像設備等技術措施,實行屏蔽評標,并全程記錄招標、評標過程影音資料,從技術手段上防范招標評標過程中腐敗的發生。
八是組織開展了金沙江在建項目建筑市場專項整治活動。重點規范分包秩序,清理排查集團所有在建項目違法分包行為,清退違法分包隊伍。修改完善了三峽集團建筑市場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各方職責,從招標投標、市場準入、過程監管、事后評價等環節強化相關合同各方的責任。建立建筑市場“三審準入制度”,由監理單位、工程項目部門、建筑市場主管部門嚴格審查審批分包隊伍準入申請,重點審查分包合同內容、分包單位資質、項目管理機構以及設備、人員、資信、履約能力等內容。開發了建筑市場信息管理系統并已試點運行,正在建立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及黑名單制度,切實加強過程監管和事后評價。目前清查工作已基本結束,正在對違法分包隊伍進行清退。
九是建立招投標管理的長效機制。對現行招投標管理制度進行系統梳理和全面診斷,修訂現行制度和補充制訂管理細則。按照集團黨組和招投標管理整改專項工作組的統一安排,已著手開展《三峽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制度》的修訂工作,并擬在年內陸續出臺《三峽集團評標辦法及評標細則管理辦法》、《三峽集團評標委員會及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三峽集團決(定)標管理細則》和《三峽集團供應商評價管理辦法》等十余項新制度,進一步細化完善三峽集團招投標管理的各個環節,構建對三峽集團招標采購業務全覆蓋的制度體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二)關于部分黨組成員涉嫌違規占有多套住房問題
三峽集團原主要領導已于2014年2月7日退租了過渡性周轉住房;其他黨組成員租用的周轉住房,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結合市場化方式,以及不重復享受福利房政策、不違規多占住房、不搞特殊化的原則,正在區分不同情況制訂處理方案,待向上級機關請示同意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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