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楊會玲 許艷敏)【從嚴治警 十項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全省交警執勤執法,1月10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專門制定下發了《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加強全省交警隊伍管理十項規定》(以下簡稱《十項規定》),通過及時發現、查糾執法中違反《十項規定》的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從嚴治警,全面加強交警隊伍管理。
據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下發《十項規定》,目的是進一步規范執勤執法行為,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對路面執勤執法、事故處理、車駕管業務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查糾違反《十項規定》的行為,并嚴格按照《十項規定》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更好的服務群眾出行。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
加強全省交警隊伍管理十項規定
一、嚴格執法記錄儀使用。嚴禁不按規定要求佩戴、開啟、使用執法記錄儀;嚴禁刪改、剪接、損毀執法視音頻資料;嚴禁違反規定擅自對外提供、公開發布執法視音頻資料。
二、嚴格工作紀律。嚴禁不作為、慢作為;嚴禁值班備勤期間脫崗、漏崗;嚴禁拒絕、推諉落實上級工作指令;嚴禁遲報、漏報、瞞報、虛報工作信息、工作數據。
三、嚴格廉潔自律要求。嚴禁吃拿卡要;嚴禁違反規定收受當事人錢物。
四、嚴格交通違法處理。嚴禁違反規定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嚴禁擅自修改、刪除違法信息;嚴禁隨意變更處罰項目、標準;嚴禁違反規定當場收繳罰款。
五、嚴格交通事故處理。嚴禁違反規定辦理交通事故;嚴禁超越交通事故辦案期限;嚴禁不公正認定交通事故;嚴禁違反規定向當事人轉嫁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費用;嚴禁故意隱匿、篡改、偽造證據。
六、嚴格車駕管業務辦理。嚴禁違反規定辦理車輛入戶、查驗、駕駛人考試、審驗等車駕管業務;嚴禁利用車輛檢測線、駕駛人考場、駕校等謀取經濟利益。
七、嚴格行政強制措施適用。嚴禁違規扣留車輛、駕駛證、行車證;嚴禁扣留車輛、駕駛證、行駛證不出具法律文書;嚴禁超期扣留車輛、駕駛證、行車證;嚴禁違規向當事人轉嫁車輛保管費用。
八、嚴格非執法主體管理。嚴禁交通協管員等非執法主體從事《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五條規定以外的執法行為;嚴禁交通協管員等非執法主體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決定。
九、嚴格涉案停車場、修理廠、搶險救援單位和施工現場監管。嚴禁通過指定停車場、修理廠、搶險救援單位等方式獲取經濟利益;嚴禁違規向涉案停車場、修理廠、搶險施救單位、施工單位等收取費用;嚴禁不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職責縱容停車場、搶險救援單位等亂收費侵犯群眾合法權益。
十、嚴格禁止以罰代管。嚴禁下達罰款指標;嚴禁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嚴禁將罰款量作為考核標準;嚴禁將經費與罰款量掛鉤;嚴禁將工資待遇與執法量掛鉤。
交通協管員等非執法主體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予以開除、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全省交警系統不得重新錄用。民警和單位負責人違反上述規定的,根據情節給予免職、禁閉、調整工作崗位、停止執行職務、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處理;構成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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