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日本US-2水上飛機
日媒稱,日本政府內部制定了一個推動自衛隊向海外出口裝備的方案。陸上自衛隊的高性能車輛等裝備有望首開先河。日本防衛省方面認為此舉對于維持和培育國內的防衛產業不可或缺。由于自衛隊裝備總體上被視為武器,日本國內企業在出口方面一直小心謹慎,為此日本政府正在考慮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的適用范圍。
據《日本經濟新聞》8月4日報道,隨著日本與國際的聯合開發不斷增多,日本防衛省此舉意在增強自身的談判籌碼,降低采購成本。
7月份公布的防衛計劃大綱中期報告明確提出:“將會考慮武器出口三原則的應用現狀,采取必要的措施。”
報道稱,雖然武器出口三原則依據的是日本首相在國會的答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卻一直束縛著日本企業武器和相關技術的出口。雖然政府已為日美導彈防御聯合開發和提供人道主義的裝備品打開了綠燈,但企業在出口方面仍受到很大限制。
日本防衛省認為東南亞等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國家需要鈴木公司生產的一種被稱為“三噸半”的卡車。這種卡車車身很高,在泥路上也能行駛,曾經在東日本大地震的災區大顯身手。
此外,陸上自衛隊還擁有一種特殊的車輛,能夠架設最長60米的橋梁而無需打樁,在海外的救災等方面大有用武之地。
報道稱,為了避免使出口三原則對國內的防衛產業的經營造成不利影響,防衛省決定對目前的應用狀況進行重新評估。預計卡車等防災裝備在國內外不會引起太大的爭議。將來直接出口一些被視為武器的裝備也并非不可能。
為了探聽輿論的反映,日本防衛省7月份實施了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多數人認為防衛產業為日本的防衛和救災作出了貢獻,因此出口裝備不會影響企業的形象。防衛省打算積極地鼓勵企業出口。
報道還指出,在各國財政狀況日趨嚴峻的形勢下,為控制成本而進行聯合開發已成國際潮流。日本企業發揮自身的技術優勢,批量生產并出口,也將有助于降低自衛隊的采購成本。
如果繼續禁止出口,那么不僅會降低日本防衛產業的競爭力,而且會使一些必要的裝備品很難采購到。為此,日本防衛省正在積極推動做大防衛產業。
另據共同社8月4日報道,日本防衛省相關人士3日透露,防衛省正在考慮在與自衛隊防衛裝備供應商簽約時加入靈活條款,使企業可以向其他國家或地方政府銷售同樣裝備。迄今的做法是企業在接受防衛省的訂單后承包生產,銷售對象也僅限于防衛省。
此舉旨在通過拓寬防衛裝備的銷路來促進量產并控制采購成本,同時保護與培養國內的防衛產業。銷售的裝備或將包括防護服、救災帳篷等產品,槍支與坦克等具有殺傷力的武器還不在對象之列。
有關防衛裝備,通常是由防衛省或自衛隊提供專業知識以滿足設想戰場情況的特殊用途,企業負責制造成產品。現在考慮的方案是在購買合約中添加內容,讓企業向防衛省支付一定的“技術使用費”后可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日本防衛省曾在2010年嘗試采用這一簽約方式,允許將US-2水上飛機出售給第三方,目前日本與印度政府正在就實現對印出口展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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