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媒體報道,近日有消息稱德國擬向卡塔爾出售200輛坦克,然而德國并未給出一個明確的訊息。對此,有媒體稱武器出口可謂是德國最不透明的領域之一。
整整一年前,德國有媒體稱,德國政府允許向沙特阿拉伯出售200輛坦克。這一消息至今未能得到確認。即便是負責監督政府的聯邦議會,也要到今年底,聯邦政府呈交2011年度軍火出口報告時,方才能知道豹式2型坦克是否出售給了沙特。
2011年底,聯邦政府的2010年度軍火出口報告讓議會和公眾獲知,沙特阿拉伯已經是德國的第10大武器出口國。報告顯示,德國軍火商向這個國家出售了槍支、彈藥、軍用通訊器材等物資。
緊追美俄 第三大軍火供應國
2010年,德國武器出口額達21億歐元,緊隨美國、俄羅斯之后排名第三。其中,向葡萄牙、希臘出口的三艘軍艦所占份額占了大多數。
德國軍工企業主要向歐盟國家、北約盟國以及“北約等同地位國”出口武器,原則上都會獲批準。所謂"北約等同地位國",包括了瑞士以及澳大利亞、日本、新西蘭。向上述名單之外的國家出售武器,則必須遵守德國軍火控制法、對外經濟法以及聯邦政府武器出口條例、歐盟武器及軍事科技出口準則中的相關規定。
簡單而言,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正在發生戰事、或者存在戰爭風險,德國就不能向該國出口武器。不過,上述規定也有一個例外:聯合國授權的軍事行動,獲授權的國家可以從德國購置軍火。
人權至上 利益攸關卻可例外
德國聯邦政府的武器出口條例中,還規定了如果有足夠理由懷疑一個國家對內鎮壓民眾、或者持續、系統地侵犯人權,便不能向該國出口武器。條例強調,武器購買國的人權狀況是一個重要因素。
在條例中,還對“戰爭武器”與“一般軍火”作了區分。主戰坦克便屬于“戰爭武器”。條例中,原則上禁止出口“戰爭武器”,不過,如果某出口合同與德國的外交及國防利益高度相關,則可以在充分考慮盟國利益后獲得例外許可。
軍售核準 極少數人的決定
一樁軍火出售案是否獲批準,并不需要聯邦內閣全體成員的共同討論。做決定的則是一個內閣中小范圍的“聯邦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成員包括:總理、總理辦公廳主任、外交部長、國防部長、財政部長、內政部長、司法部長、經濟與發展部長,共8人。此外,總統辦公廳主任也是該委員會的列席觀察員。
而負有監督政府重任的聯邦議會,則要到次年年底聯邦政府呈交武器出口報告時,方才有機會核查政府是否遵守了自己頒布的條例;而此后,還要再等幾個月,議會才能夠對此展開辯論。
通常,反對黨議員都會指責政府過于偏袒“盟國利益”,以及過于高估了購買德國武器國家的人權狀況。反對黨還會呼吁議會應能夠在事前審核武器出售,但是,如果在野黨大選后成為了執政黨,那些議員們通常都會很快忘記他們早先的呼吁。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