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復旦大學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辯護律師謝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6份申請,主要內容是要求對死者黃洋的就醫過程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死亡原因是中毒還是疾病等進行鑒定。目前,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正由最高院進行死刑復核。
死于中毒,還是醫療事故?
記者了解到,謝通祥律師提交的6份申請,其主要請求內容分別是:對黃洋就醫過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對黃洋死亡原因進行重新鑒定;調取鑒定機構檢測林森浩殺人案相關所有樣品時的質譜圖并接受質證檢驗;把林森浩移到上海市以外看守所羈押;延期一個半月聽取律師意見;請求公開開庭審理林森浩死刑復核案件。
對于黃洋的死亡原因,謝通祥律師高度懷疑是一起較為嚴重的醫療事故。
在向最高院提交的申請書中,謝通祥律師介紹說,我國藥物性肝病權威專家陳成偉教授、繆曉輝教授,以及肝病權威王德齡教授,認為黃洋死亡原因不符合二甲基亞硝胺急性中毒的死亡癥狀,符合藥物性肝病、藥物過敏的死亡癥狀;胡志強法醫認為黃洋的死亡癥狀不符合二甲基亞硝胺的死亡癥狀,符合爆發性乙型肝炎的死亡癥狀。為了查明黃洋的真實死亡原因,他申請對黃洋就醫過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死刑復核,能否開庭審理?
從目前已知的公開信息中可以得知,除了最高院曾在楊方振一案的死刑復核中,比照開庭程序聽取過控辯雙方意見外,尚無開庭審理此類案件的先例。而在今天上午提交的申請中,謝通祥申請最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林森浩死刑復核案件。
謝通祥律師認為,死刑復核屬于審判程序,法律沒有禁止開庭審理死刑復核案件,最高院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有權開庭審判此類案件。如果不開庭,合議庭法官無法聽取辯護律師聘請的病理學、法醫學、水環境學的專家的意見。(記者 楊昌平)
今日,“復旦投毒案”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唐志堅從上海市法院方面收到執行死刑前林森浩寫給律師的信。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審死刑判決復核聽取林森浩辯護人意見。據林森浩辯護人斯偉江律師介紹,整個過程持續兩個多小時,辯護人闡述4點意見,認為判處林森浩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審死刑判決復核聽取林森浩辯護人意見。據林森浩辯護人斯偉江律師介紹,整個過程持續兩個多小時,辯護人闡述4點意見,認為判處林森浩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林森浩辯護人認為判處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2014年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當日,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昨日上午,備受公眾關注的復旦大學投毒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5法庭公開審理。林森浩辯護人邀請的法醫胡志強在庭上提出,黃洋死亡原因是爆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壞死,多器官衰竭死亡。
辯方質疑黃洋死于肝病,要求法庭重新鑒定黃洋死因。
昨日上午,備受公眾關注的復旦大學投毒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5法庭公開審理。林森浩辯護人邀請的法醫胡志強在庭上提出,黃洋死亡原因是爆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壞死,多器官衰竭死亡。
今天上午10點,“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進行二審。去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
據新華社官方微博“中國獨家報道”消息,今天上午10時,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一審庭審時,林森浩表示,黃洋曾戲稱欲在即將到來的愚人節“整人”,便產生整黃洋的念頭,并由此實施投毒行為。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請他講述眼中的兒子。一審開庭以后,我感覺必須跟黃洋家屬溝通一下,找到他們的電話號碼,但他們一聽我是林森浩的父親,馬上掛掉電話。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請他講述眼中的兒子。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請他講述眼中的兒子。一審開庭以后,我感覺必須跟黃洋家屬溝通一下,找到他們的電話號碼,但他們一聽我是林森浩的父親,馬上掛掉電話。
18日上午,“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復旦投毒案"依法公開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