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0年,公車改革終于迎來重大轉折。本年內,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車改;司局級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300元。
昨日,中辦、國辦發布《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兩個“車改文件”),明確了公車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兩個車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應力爭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路線圖主要包括取消、補貼、拍賣三環節:取消,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補貼,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國家機關的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拍賣,取消的公務用車應采取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維穩、機要通信、處突等無法通過市場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車輛,“要根據工作需要和部門情況適當保留”。
據其介紹,為確保本輪車改成功,兩個車改文件提出了“六個不得”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圖解公車改革
公車有哪些?領導干部用車 一般公務用車 執勤執法專業用車
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哪些人受影響?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司勤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將其簡單推向社會。
交通補貼幾何?
司局級 每人每月1300元
處級 每人每月800元
科級及以下 每人每月500元
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
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公車怎么處理?
委托中介評估→進行公開拍賣→收入上繳國庫
中央國家機關本級涉及改革的車輛近5000輛
改革時間表
2014年年底前 中央和國家機關完成改革
2015年年底前 地方黨政機關完成改革
用2至3年時間 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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