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0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省總工會原主席陳安眾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省總工會原主席陳安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陳安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道德敗壞,腐化墮落。
陳安眾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囯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安眾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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