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4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該院28日對毆打小區保安的云南高院法官黎泰軍作出撤職處分。
通報稱,經云南高院調查核實,4月7日20時13分許,黎泰軍駕駛私人轎車返回至其居住的昆明陽光果香小區,因車輛進入小區問題與值班保安譚明發生爭執,黎泰軍動手推打值班保安譚明,致其頭部受傷。經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譚明傷情為輕微傷。
通報表示,黎泰軍的行為違反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云南高院決定對黎泰軍給予撤職處分,從副處降為正科;其擔任的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的撤銷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本月21日,黎泰軍向譚明及小區物業、保安公司道歉,雙方達成和解。(王艷龍 劉露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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