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官方機構的廣州房價統計數據出爐:一個大漲,一個大跌
新快報訊 12月18日,國家統計局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分別公布了11月廣州房價統計數據,前者數據顯示,廣州房價同比漲達20.9%,環比上漲0.8%;而后者則稱,廣州房價環比大降10.6%,當月成交均價同比下降7.1%。
同一城市的房價統計,為何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新快報記者求證得知,兩個官方機構統計口徑不同是導致數據打架現象產生的主因。并且,由于廣州官方的統計數據將增城、從化納入統計范圍,使得房價被大幅拉低。
基礎數據均來自陽光家緣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1月廣州新建商品住宅的價格環比上漲0.8%,同比上漲20.9%,同比漲幅位居上海北京深圳之后,全國第四。今年1-11月,廣州房價均表現為同比上漲,并多次領漲全國,從9月份開始連續三個月漲幅超過20%。
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布的數據幾乎每個月和國家統計的數據都有差別,只是11月的差異顯得尤其大。其數據顯示,11月廣州十區二市的房價為11468元/平方米,環比下降10.6%,同比下降7.14%,這也是廣州官方統計的今年來唯一一次同比下降。
就數據打架一事,新快報記者采訪了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兩者的原始數據出處一致,只是統計口徑不同,導致數據出入較大。
兩者的數據都出自陽光家緣。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是由國家統計局在各地的調查隊直接提供,然后由國家統計局統一計算。"70個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資料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
房價平均數VS價格指數
該負責人解釋,由于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數據反映的是均價,而國家統計局反映的是價格指數,兩者在統計口徑上并不相同。
首先是統計范圍。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方式,住宅銷售價格的調查范圍為70個大中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落到廣州,即十區,不包括增城、從化。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價格則包括了后兩者,其價格遠比十區要低。
另外,統計方法也不一樣。
據介紹,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房價數據是平均數,即用成交總價除以成交總面積得出成交均價;而統計局的價格指數采用的是"同質可比"的方法,抽取同一樓盤不同時間段的數據,通過加權的方法得出數據。
"如果說那棟樓賣完了,我們會找'同質'的樓再繼續。例如原來納入統計的是天河某南向10層左右的房屋,那接下來我們選擇的也是這種類型的屋子。"該負責人表示,雖然兩者反映的都是真實數據,但相比而言,價格指數反映的情況可能更貼近民眾的感受。
增城從化納入統計范圍業界:調控任務無難度
新快報訊在今年初,廣州市相關部門公布今年房價調控目標是"不超過全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根據估算,預計幅度將在7.5%-8%之間。而今年1-9月份,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對外輸出的官方房價數據均不包含增城從化。數據顯示,9個月以來廣州十區的均價均保持10%以上的增幅,第一季度漲勢尤其驚人。
12月13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才將10月份的房價數據對外公布,并且出乎意料地將增城從化計入了統計范圍,即便如此,數據仍然顯示同比上漲了12.8%。實際上,在今年12月初的廣州市政府領導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副市長陳如桂就公開表示,截止至今年10月份,廣州市十區均價為15200元/平方米,同比增長12.8%。但是若按照廣州十區二市的統計,那么全市的均價為13100元/平方米,同比增長8%,已經接近完成調控目標。
就在眾人議論廣州今年房價調控目標完成有難度時,增城從化現身"救駕"的做法令得這個看似難以完成的任務又變得柳暗花明。11月,該局繼續沿用了10月份的統計方式,數據顯示同比下降7.1%,是今年來首次同比下降。
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若采用廣州十區二市的房價數據,今年房價調控目標實現幾乎無難度。
■專家觀點
算平均數沒什么實用價值
并不能改變房價過高的狀況
新快報訊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說,廣州的統計方法是算術平均法,將總成交房價除以總成交面積,算出單位房價;而國家統計局則是指數計算法,追蹤同一物業不同時期的價格變化進行加權計算得出房價數據。
據分析,將平均房價幾萬元的中心區和幾千元的郊區合在一起計算平均數,這種統計對于判斷房地產市場"沒什么實用價值";而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方法比較科學,更能體現房地產市場的變化。
專家指出,采用指數算法,只要房價上漲,統計結果一定上漲;而采用算術平均法,只要政府控制中心區高價住宅的成交,房價數據可能出現"結構性下降"。
今年4月,廣州出臺政策,由政府對住房價格進行"指導","高于政府指導價的住宅不得銷售",下半年,一些開發商表示,中心區的高價住宅很難拿到預售證,而郊區的低價住宅則容易拿到預售證。
業內人士指出,變換統計方法,并不能改變房價過高的狀況。如此統計,有"忽悠"之嫌。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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