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死者祁某的家人正在接受媒體采訪。 田雯 攝
中新網南京11月4日電 11月4日下午2點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南京“富二代”殺妻案。死者祁某的家人在法院門口情緒激動,痛哭不止,求判其死刑。
2013年4月25日凌晨,南京西堤國際小區發生命案。“80后”丈夫吉星鵬因懷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風發生口角,最后揮刀數十下,刺死22歲的妻子。留下了出生僅100多天的寶寶。這起命案迅速引發了社會關注。
庭審還沒開始,等候在法庭外的祁某的家人拉起了大橫幅,橫幅上寫著“殘忍殺妻,不死天理難容”。祁某的表妹懷抱著祁某的遺相,照片上的女孩兒長得非常漂亮。
祁某的閨蜜說:“那個男的精明有頭腦,暴躁易怒。希望判死刑,一個殺人犯能教育孩子嗎?”
祁某的兩位頭發花白“當時如果小孩子也在,他(吉星鵬)肯定連小孩子也不放過了!”祁某的外公說。
“一定要一命抵一命。”祁某的外婆說。
據悉,因該案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屆時祁某的父母將作為原告參與庭審。此前,吉家為吉星鵬申請精神鑒定,鑒定結果已經于上周產生,吉某被評定為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對于吉星鵬是否判處死刑,法律專家認為吉星鵬是否屬于“自首”對判決影響很大:“自首與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吉星鵬的生或死。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司法實踐中,對于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案發后真誠悔罪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一般慎用死刑立即執行。本案因年輕人不能理智地處理婚姻家庭瑣事,激情殺人,身后還有一個剛失去母親的嬰兒,加上自首的認定,我認為應屬慎用死刑立即執行的范圍。”(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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