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昨日獲悉,知名爆料人周祿寶已被蘇州警方刑事拘留,理由為“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8月2日南都曾作報道)。周祿寶于7月30日被蘇州警方從北京帶走,目前被關押于蘇州第一拘留所。
蘇州警方拒絕對此發表意見,其政治部宣傳處工作人員表示,“采訪需向江蘇省公安廳請示”。
曾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
周祿寶的女朋友陳女士稱,周祿寶被刑拘后,包括她在內的周祿寶的許多朋友均被警方約談,他們被告知,周祿寶此前對一樁被江蘇昆山市公安局刑拘一個月后無罪釋放的處罰不滿,提請申請國家賠償遭拒,遂向蘇州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發郵件,大意為“如得不到賠償就要去闖美國領事館”。周被控“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即來源于此。
周祿寶申請國家賠償的代理律師證實了上述說法。她稱,當時周祿寶被以“涉嫌敲詐勒索”刑拘,滿30日后又被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一年,之后便“不了了之”,周祿寶聘請其代理申請國家賠償,被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先后駁回,理由為“未能提交有效證據”。
南都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2011年6月、7月間,周祿寶向蘇州市、江蘇省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致電、郵件、傳真實名投訴昆山市周莊鎮“全福寺”組織假和尚充當大師“看相”,并強行拉扯、誘騙、誤導游客“捐功德”、“燒高香”等行為,后在與承包該寺的陳姓負責人“談判”時被當地警方抓捕,于同年8月20日被江蘇昆山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9月19日變更為取保候審一年,2012年9月17日解除取保候審。
三次申請國家賠償遭拒
此后,周祿寶于2012年11月27日向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以被“錯誤刑拘”為由,要求被申請人昆山市公安局賠償4879 .5元及精神損害慰問金兩萬元,遭駁回。又向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復議,也遭駁回。
昆山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認為,2011年7月、8月,周祿寶先通過網絡發帖,并向宗教、旅游、信訪等政府部門投訴,對廣西陽朔縣鑒山寺、浙江烏鎮修真觀、昆山市周莊鎮“全福寺”所謂違規經營,設局騙取香客錢財進行負面炒作,再以“消除負面影響”等方式索取錢財,上述事實證明周祿寶有敲詐勒索的嫌疑,昆山市公安局對周祿寶采取刑事拘留行為合法,且未超出法定的期限,“申請人周祿寶未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其觀點”。
文件顯示,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在2013年7月22日駁回周祿寶申請的國家賠償。當日,周祿寶即向蘇州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發郵件。據其女友陳女士介紹,可能是在這封郵件中周祿寶表達了自己的不滿情緒。
昨日上午,周祿寶申請國家賠償的代理律師會見了周祿寶,據其轉述,周祿寶拒絕聘請律師為其辯護,他現在也不知究竟為何遭刑拘,“他自己猜測是通過網絡向蘇州公安局主要領導發郵件的事情,但警方要他自己交代,每天提審他兩次,他一直拒絕與警方合作,堅信自己無罪”。(記者劉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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