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7月31日電 7月30日,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簽署重大氣象災害(高溫)II級應急響應命令,這是我國有史以來啟動的最高級別高溫應急響應。
如此高溫天氣下,高溫津貼發放不到位、高溫時段不停止戶外作業等現象屢見報端。但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多地人社、安監、工會等部門表示并沒有收到相關“投訴”。“零投訴”是否意味著群眾“都滿意”?政府部門在保障勞動者高溫權益方面是否真正盡了責?
高溫權益“零投訴”,政府部門“零處理”
熱!熱!熱!七月份以來,我國多地出現35℃以上持續高溫天氣。建筑工人、環衛工人、快遞員、送水工……這些戶外勞動者的高溫權益是否得到保障成為社會各界關心的話題。
雖然全國多地曾爆出高溫下勞動保障缺失的問題,但記者在采訪合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和工會組織時,卻意外發現,這些與勞動者權益息息相關的關鍵部門卻甚少接到有關高溫權益方面的投訴,在今年更是“一件都沒有”。
合肥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隊長宣恒健說,“高溫津貼合肥是按照省里標準執行的。今年夏季以來,人社部門沒有接到一起違反高溫權益的投訴。”不過,他也表示,“實際上,我們在調研過程中了解到,這項政策出臺以來執行情況良莠不齊,在部分私企,特別是建筑工地并未得到落實。”
合肥市安監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處長黃澤虎表示,入夏以來,安監局發現了較多不符合高溫下作業規定的行為,但是也沒有群眾或單位來投訴。由于沒有法律依據進行處罰,安監部門目前為止沒有對一家單位進行處理。“除非是工人中暑,發生疾病,危害到身體健康,我們才能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對其進行追究處罰。其余我們只能對用人單位進行勸導。”他說。
合肥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負責人則稱,工會是群團組織而非政府機關,所能做的十分有限,也無法“處理”,建議記者向人社和安監部門咨詢相關情況。這位負責人還說,今年截至目前,他們還沒有到一線就勞動者高溫權益是否得到保障進行調研和監督。勞動者“娘家人”的工會,也對高溫下的勞動者關懷不到位,著實讓人心寒。
高溫勞動權益“零投訴”、“零處理”的情況并非合肥一地獨有,據了解,山西、江蘇等地也出現類似情況。
“零投訴”等于“都滿意”嗎?
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多位來自不同單位的戶外工作者。一部分受訪者稱比較滿意。合肥市環衛工人李師傅告訴記者,本月發了200元的高溫津貼費,另外還有綠豆、香皂、十滴水等防暑降溫物品。但大部分受訪者表示,從未拿過高溫補貼,也不知道酷熱時段禁止工人戶外作業,更不知道到那個部門去投訴。
建筑工人夏師傅表示,他沒有拿到高溫補貼,而且為了早點趕完工期,在中午四十多攝氏度下干活也是家常便飯。快遞員劉安如則表示“已經習慣了沒有高溫補貼待遇,投訴怕丟了飯碗。”
有的企業只發綠豆等物品,并沒有用貨幣進行補貼。送水工劉師傅躲在陰涼的樹下“暫時喘口氣”,他告訴記者,不知道有規定高溫補貼不能用物品替代,更不知道應該到哪里去投訴。“現在各地都在搞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老百姓的實際困難官員們知道嗎?”他問。
另外,有的企業高溫津貼費遠低于安徽省每日10元的標準。合肥市黃金廣場金水物業的一名巡邏保安告訴記者,每月只有50元的高溫補貼,平均到每天買瓶礦泉水都不夠。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部分在辦公室吹空調享受“清涼”的群體卻享受著高于戶外勞動者數倍的高溫補貼,有的甚至開始放高溫假。
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沈鋒律師表示,“零投訴”一方面是因為維護勞動者權益涉及綜合管理,很多勞動者不知道到底歸誰管;另一方面,不少勞動者因就業競爭激烈、維權成本高、維權程序復雜等原因,無奈地選擇忍氣吞聲。
政府部門應從坐等投訴轉為主動服務
專家指出,一線勞動者往往不清楚找誰投訴或者不敢投訴,相關政府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多走進群眾,深入企業、工地、廠礦等地方了解情況,主動關心高溫下勞動者的權益,變坐等投訴為主動服務,發現和解決問題。
安徽師范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素鳳表示,“高溫維權”每年都在提,卻沒有得到根本改觀,部分企業利字當頭不遵守相關規定是重要原因。
其次,國家相關法規對于違規單位的處罰等細節缺失,令違規企業幾乎沒有付出任何成本。我國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至2012年還出臺了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但措辭都比較模糊,回避了維護高溫權益的具體執行措施,這也就使法規失去了強制性,很多私營企業因此根本不執行規定。
另外,部分政府監管部門的檢查活動走馬觀花,僅僅到辦公室與企業領導座談、聽匯報,不深入一線問民意、察民情、解民憂。
專家建議,各省應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完備、具體的法律法規,加強保障高溫權益的強制性。政府要對公益性戶外崗位享受高溫政策進行一定補貼,率先垂范。與此同時,相關職能部門要轉變作風、深入一線了解情況,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記者蔡敏、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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