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位航空法業界資深專家表示,韓亞航空或將為此次事故向乘客付出數億美元的賠償金。
在美國費城專門從事空難個人傷害賠償的頂尖亞瑟·沃爾克8日說:“我不認為賠償金會低于100萬美元,事實上,在這次事故中有不少人理應拿到數百萬美元的賠償金。 ”
沃爾克說,盡管事故發生后,有123名乘客毫發無損地逃離,但他們畢竟親身經歷了這么可怕的事故,未來極有可能患上創傷后應激障礙?!皠搨髴ふ系K是隱藏性的創傷,很多患有創傷后應激障礙的人從此無法工作。甚至有的人以為自己康復了,重返工作崗位,但過了一段時間后,他們最終還是發現自己只能待在家里。 ”因此,這些沒有受傷的乘客可能也會收到航空公司和相關“創傷后應激障礙”保險帶來的高達7位數的安置費用。
沃爾克表示,他接手的第一個創傷后應激障礙案例是1989年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在愛荷華州的墜機事件中一名沒有受傷的空乘。從那之后,在空難幸存者中,因為創傷后應激障礙而獲得賠償的情況開始普遍起來。
他還舉例說,2009年1月,美聯航在紐約降落時發生空難,盡管沒有一個乘客提出訴訟,但美國航空公司還是給了每一位乘客現金理賠。
沃爾夫表示,在韓亞航空空難事故中,最大的理賠者是遇難的兩位中國學生和受重傷者。理賠安置費用基于一生的工資損失、疼痛、痛苦和醫療費用等。他表示,即使是飛行員操作失誤是墜毀的原因,也不應該對安置費用產生影響。
他表示,他不認為飛機制造商波音、舊金山機場或其它方將支付賠償,即使他們的名字被列入訴訟中。
調查人員正在調查,兩位遇難者之一是否被趕往現場的應急車輛撞上。沃爾夫認為,即便如此,韓亞航空依然要最終面對死者的法律責任,而不是由機場或者消防部門負責。他說,“存在很多不同被告的可能,但是韓亞和其保險公司將是最終支付賬單者。 ”
韓國金融委員會發布消息稱,此次事故飛機共買有23.8億美元的航空保險,其中飛機保險1.3億美元,事故責任賠償22.5億美元。
此前本報也曾報道過,國內學者指出,中國和韓國均為 《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應首先適用該公約,每位遇難者的賠償數額約為140萬元人民幣。而如果空難最終被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話,則不受到這個限額限制,賠償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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