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煙給未成年人當心 罰你3萬元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聽取控煙條例草案初審報告
昨日,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在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多項經濟特區條例草案,其中頗受關注的控煙條例草案審議報告中建議對未成年人售煙進行重罰,罰金或超過3萬元。
禁煙區吸煙罰500元不高?違法向未成年人售煙罰款2萬元太少?12個部門聯動執法,能不能配合“管好一支煙”?昨日會上,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聽取《深圳市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草案)》的初審報告,不少頗受關注的爭議問題都給出了初步答案。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副主任戴廣宇認為,多部門在不同的場所對同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可行性欠缺。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及各區人大常委會舉行的聽證會上,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向參會人員發放調查表征求意見,多部門處罰模式僅有20%的支持率。報告中建議執法權要統一,群眾一旦發現有違反控煙規定的行為,可以簡單迅速地找到一個統一的部門進行處罰,同時實施公安協助執法制度。
個人違法吸煙罰款500元也被認為過高,從調查反饋情況看,支持處罰金額為500元以下的為60%,“罰款金額500元是一個剛性金額,沒有任何余地,即不分年齡大小、不分情節輕重,這樣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戴廣宇說,建議罰款金額應根據違法情節的輕重處以200元至500元的定額罰款;同時,與《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相銜接,實施累積加重處罰制度及提供社會服務制度。
對于向未成年人售煙的重罰得到不少民意支持。根據調查,支持此項處罰金額為20000元以上的為61%。報告建議對第三十七條“銷售者責任”進行修改,銷售者將煙草制品銷售給未成年人的罰款金額應不低于甚至高于3萬元。
此外,此次報告中建議參照香港立法做法,對限制吸煙場所區域設置3年暫緩期,結合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給予更長的過渡期,控煙場所3年后設為限制吸煙場所,再3年后全面禁煙。
保護助人為樂
作為立法保護“活雷鋒”義舉、遏制忘恩負義的創新條例,全文僅10條、不足3000字的《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草案)》(下稱“《草案》”)一直受到市民關注。此次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聽取的二次修改草案中提出,被救助人明知其提出的主張沒有事實依據或者隱瞞歪曲事實真相,誣告陷害救助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還規定,被救助人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而投訴或者起訴救助人,救助人可以要求被救助人承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
怎么罰公眾定
如何規范城管執法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本次會議上,《深圳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草案)》(下稱“《草案修改稿》”)提請“三審”。
《草案修改稿》學習借鑒其他兄弟城市的有益做法,設立了綜合執法公眾評議制度。對重大、復雜、社會影響大或者爭議大的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綜合執法部門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等組成公眾評議團對案件進行評議,評議結論應當作為行政處罰決定的重要參考。
(記者戴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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