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地勞教所低調“轉型”變成戒毒所
一個月前,趙振甲走出了遼寧省朝陽市勞教所。他是這間勞教所的倒數(shù)第4名被勞教人員,“剩下4個人的解除勞教通知書都填好了,6月9日是最后的期限,不管他們的勞教到沒到期”,趙振甲說。
6月9日,朝陽市勞教所徹底“轉型”,此后將主要收治強制戒毒人員。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勞動教養(yǎng)和強制戒毒場所都由司法行政部門管理,各地勞教所和強制戒毒所也往往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轉型”的勞教所并非朝陽市一家。在江蘇省,到今年5月底,其省內全部的勞教所都實現(xiàn)了工作職能向強制隔離戒毒的轉型。本報記者發(fā)現(xiàn),這樣的現(xiàn)象還出現(xiàn)在吉林、湖南等地。
“職能轉換、主業(yè)轉型”
2012年2月,“訪民”趙振甲被北京市勞教委決定勞教一年半。兩個月后,他和其他99名勞教人員被轉送到了遼寧省朝陽市勞教所。
這是一間頗為特殊的勞教所,“專門接收北京來的勞教人員”,趙振甲說,“勞教針對的是輕微犯罪,很多人犯了事都是罰款了事,很少有被勞教的”。趙振甲這100人到朝陽市勞教所之前,這里只有三四名被勞教人員。
5月21日,趙振甲勞教期滿,但他發(fā)現(xiàn),很多“2014年才到期的勞教人員也被放了,勞教所干警說這里將改成強制戒毒所”。
他注意到,勞教所干警已開始接受戒毒培訓,“以前勞教所里是上下雙層床,現(xiàn)在都撤了,換成了半尺多高的地鋪,因為怕吸毒人員有幻覺摔傷”。
改變的不止朝陽市勞教所一家。此前幾天,吉林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舉行了“二次掛牌”儀式,以前的勞教所又加上了長春市朝陽溝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牌子。吉林省司法廳勞教局局長關愛民出席了揭牌儀式,他講話稱,要落實各項監(jiān)管規(guī)章制度,確保勞教制度轉型期工作順利進行。
此前一個月,經過省、市兩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遼源市勞教所也加上了強制戒毒所的牌子。
走在轉型前列的是江蘇省。今年5月,無錫市司法強制隔離戒毒所(勞教所)開始接收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這標志著江蘇省勞教場所全部實現(xiàn)了工作職能向強制隔離戒毒的轉型。江蘇省司法廳還打出了“職能轉換、主業(yè)轉型”的口號。
早在今年2月,江蘇省司法廳就啟動了大規(guī)模戒毒矯治業(yè)務培訓,計劃培訓民警500余人次。培訓形式則包括赴醫(yī)學院、外地強戒所學習,以及交流掛職等多種。
根據(jù)公開信息,最早進行勞教所轉型的,恰恰是因唐慧勞教事件成為輿論焦點的湖南省。5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勞教所也舉行了“二次掛牌”儀式,公開報道稱,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常德市勞教所就改變了過去收押勞教人員和強戒對象兼管的工作任務,將工作職能重點向收治強制隔離戒毒對象轉變。
然而,勞教所的“轉型”都在低調進行。記者以咨詢名義詢問江蘇省一處勞教所是否“今年不再接收勞教人員”,被工作人員迅速予以否認。
在今年4月召開的江蘇省勞教(戒毒)系統(tǒng)一季度政治工作例會上,特別強調了“要突出正面引導,密切關注網絡涉警輿情,嚴防媒體惡意炒作,為積極穩(wěn)妥推進勞教制度改革營造良好輿論環(huán)境”。
無獨有偶,今年5月,青海省政法委書記王令浚在當?shù)貏诮趟{研時也指出,要進一步規(guī)范勞教執(zhí)法行為,確保不出現(xiàn)任何問題、不形成焦點熱點,確保與改革后新的替代制度有機銜接。實現(xiàn)從勞動教養(yǎng)到強制戒毒的平穩(wěn)過渡和職能轉變。
輕罪矯治還有無空間?
在司法行政內部人士看來,勞教所轉型實屬必然。“全國有十幾萬強制戒毒人員,只有5萬名勞教人員”,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義告訴記者。王公義介紹,2008年《禁毒法》施行后,勞教和強制隔離戒毒就已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但生產勞動分開管理”。在司法部,主管機構的名稱為勞動教養(yǎng)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而今年勞教所“集中轉型”的契機,始于1月7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勞教制度改革。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召開后,各省區(qū)市即分別召開了本地區(qū)的政法工作會議及勞教和戒毒工作會議,本報記者了解,在這些會議上,已有省份就勞教改革和轉型機制進行了部署。
今年1月的廣東省“兩會”上,廣東省司法廳廳長嚴植嬋提出,廣東將按照勞教改革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進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適時停止勞教制度。
今年2月,云南省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云南省將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統(tǒng)一要求,對涉及國家安全、纏訪鬧訪、丑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一律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嚴格控制。這是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后,首個宣布停止勞教的省份。
“今年我個人確實還沒有發(fā)現(xiàn)被勞教的案例”,長期關注勞教改革的律師浦志強 ()告訴記者。他認為,“將勞教機構并入強制戒毒機構,不會帶來政策震蕩和干警生計問題”。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律師馬綱權去年代理了4起勞教行政訴訟,今年還沒有接手這類案件。
勞教所轉型還被認為有另外的背景。“如今事業(yè)單位改制正在快速推進,而全國勞教場所中有一半干警身份是事業(yè)編制,因此一些地區(qū)的勞教所抓緊改為強制戒毒所,先占上一些行政編制。”長期關注勞教改革的律師李方平告訴記者。
也有業(yè)內人士認為,公務員編制本就優(yōu)先保障人民警察,勞教所內的
警察崗位無需“搶編制”。
從年初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年內有望出臺勞教改革方案,至今時間已過半。但目前尚無具體方案公布。李方平律師今年2月曾向被列為勞教改革試點的甘肅、山東、江蘇、河南的四個城市申請信息公開,但要么被以涉及國家機密拒絕,要么沒有回復。
“現(xiàn)在看,勞動教養(yǎng)制度將被廢除,但是否由《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代替,目前還沒有定論”,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義說。在刑法學界,將勞教決定的過程司法化,即單獨制定一部《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此前成為主流。“畢竟,在刑法和治安處罰之間,還存在一定空白”,王公義說。
但《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已呼吁十年,仍無明確進展。現(xiàn)實的立法、司法實踐正使勞教改革更加復雜化。今年3月,最高法院發(fā)布了《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一司法解釋“使盜竊罪門檻降低,擠壓了勞動教養(yǎng)的空間”,王公義說。
根據(jù)司法解釋,一個人盜竊超過1000元即構成“數(shù)額較大”,將被判為犯罪。此前,法院執(zhí)行的標準是500元,但這一標準是1998年設定,13年過去,入罪門檻僅僅增長了500元。此外,司法解釋還規(guī)定,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而這些,此前都曾是勞教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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