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4月18日訊 針對國家海洋局做出同意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菲石油)復產決定,德衡律師集團今日表示,該集團起草三封公開信,分別寄給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以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
致周強的公開信中說,2011年6月,康菲石油渤海油田兩次出現漏油。11月11日,聯合調查組公布了事故原因調查結論,原因在于康菲石油違規作業 ,導致漏油污染海洋面積達6200平方公里。這是我國歷史上海洋環境污染最大的一次重大責任事故。
隨著漏油污染漂流,康菲石油漏油事故發生后,河北、遼寧、天津、山東等省水產養殖、漁業捕撈戶均受到了很大影響。令人費解的是,天津海事法院于2011年12月30日受理了河北樂亭29位漁民、養殖戶起訴康菲石油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訴訟案件,至今已經過去了一年多,此案件卻仍未開庭審理;山東漁民、養殖戶早于2011年11月18日即向青島海事法院遞交起訴狀,但青島海事法院收到起訴狀后,卻拒絕受理,稱至今在等待上級法院是否同意受理案件的答復;渤海灣沿岸成百上千漁民、養殖戶在索賠被中國法院拒之門外后,把求援之手伸向了大洋彼岸,把索賠的希望寄托在美國法官身上。
公開信懇請周強院長,督促有關法院受理受康菲石油漏油事件損害的索賠案件,督促已受理的案件盡快安排開庭審理。
致曹建明的公開信表示,2013年2月16日,國家海洋局未經公示、聽證,卻突然宣布同意康菲石油逐步實施恢復生產相關作業。在刑事責任未追究、渤海灣沿岸漁民索賠得不到法院立案或審理的情形下,康菲公司的復產,引爆了社會公眾的廣泛質疑。
公開信請曹建明檢察長督辦該案,讓社會公眾不放棄法律的希望和力量!同時依法追究肇事者與責任人刑事責任
公開信請姜大明部長,堅決不能隱瞞任何渤海油污致害信息,堅決要求康菲油田實現零污染!督促國家海洋局多采用船舶巡檢(而非飛機瞭望)的方式,嚴格定期或不定期地經常巡查康菲石油渤海作業區,并公開巡查情況,加大社會監督。尤其不能以點(所謂“油指紋”)代面否定康菲石油在山東的污染責任。
同時,對國家海洋局此前未舉行聽證會就同意批準康菲石油復產的事項,依法補充舉行聽證會,聽取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對是否許可康菲復產重新做出評估決定。
此外,事故補償基金,除按照協議用于解決河北、遼寧省部分區縣養殖戶和渤海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和補償問題,另請盡快解決前期把山東、天津補償排除在外問題。同時,對10幾億元人民幣能否解決康菲漏油所致渤海海洋生態環境惡化及相關影響,另請組織科學評估,建議參照美國墨西哥灣漏油事故處理,必要時責令康菲石油加大賠償及補償基金數額。
德衡律師集團稱,包括著名法學教授賀衛方、著名刑辯律師楊金柱、陳光武和知名公益維權律師賈方義、中華環保聯合會訴訟維權部部長馬勇以及全國律協常務理事、德衡律師集團主席欒少湖等50余位專家教授、律師等在公開信了簽名。(記者 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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