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創始人諸志祥與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分歧,讓黑貓警長很為難(虛擬)
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向社會征集《黑貓警長2》故事創意,黑貓警長創作人諸志祥認為這一行為侵犯其享有的改編權。
昨天,該案在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諸志祥要求美影廠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拍續集需原告同意”
諸志祥于1981年10月30日完成創作《黑貓警長》小說,目前他是上海黑貓警長企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昨日,這家公司將上海美影廠告上法庭,稱只有諸志祥才享有文字作品《黑貓警長》的著作權,這其中就包括增刪情節、修改文字、寫續集等權利。
原告代理人表示,上海美影廠于1983年拍攝動畫片《黑貓警長》,以及2011年拍攝電影《黑貓警長》,均取得了諸志祥的許可并支付了相應報酬。但上海美影廠自2010年7月開始,通過多家新聞網絡媒體,聲稱將拍攝電影《黑貓警長》續集,并稱“創意一旦被采納,作者可與上海美影廠簽訂版權轉讓合同,同時獲得創意稿酬2萬元”等。
“被告以黑貓警長著作權人的口吻,以著作權人自居,在媒體上征稿,因此有很多的轉載,這些轉載來源于被告。我們認為這使得全社會都認為著作權歸屬于被告了。”原告代理人認為,被告拍攝續集需要先通過原告的同意。
為此原告希望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在同等范圍內消除影響,書面向原告賠禮道歉。
未征集到任何創意梗概
對此,被告美影廠顯然不同意。美影廠通過自己的工作和創造獲得了電影的著作權,這些獨立性人物形象著作權應該歸被告所有。而被告的征集行為包括多種形式的故事梗概,包括文字的也可能包括視頻化的梗概。即便是對文字作品征集創意,也是鼓勵進行一個新的創作,不屬于改編行為,因此根本不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原告把所有涉及到黑貓警長的形式和人物都歸他所有,顯然是錯誤的。”
另外,被告代理人提出,是否侵權應當以征集到的稿件與原告文字作品進行比對才能判斷。雖然被告在2010年7月的確通過搜狐娛樂發布過“《黑貓警長2》創意征稿 邀新老觀眾參加”的消息,但最終并未征集到或采納了任何創意梗概、角色造型設計,“原告沒提供作品,被告也未征集到梗概稿件,因此行為沒有構成侵權。”(記者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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