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陜西省政府近日批準6名抗戰犧牲的國民黨軍人為烈士,批復文件稱6人為“同志”,引發網友熱議。昨天,陜西省政府官方微博回應,該政策一直在執行。據記者查詢,針對國民黨軍隊抗日致殘官兵可否按殘廢軍人給予撫恤優待問題,民政部曾表態:查實后可批準,但對外不作宣傳。
>>事件
國軍獲批烈士引熱議
近日,陜西省政府官網發布了《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孫蔭芝同志為烈士的批復(陜政函〔2013〕45號)》,和《關于批準徐治幫等5名同志為烈士的批復(陜政函〔2013〕46號)》,批準時間均為2013年3月28日。
45號文件顯示:孫蔭芝,男,漢族,河北豐潤人,生前系國民黨騎兵四師十二團上校團長,于1939年8月24日在河南獲嘉地區對日作戰中陣亡。
46號文件顯示:商洛市商州區徐治幫、洛南縣郝興泗、商南縣任丙楊、柞水縣吳宗樹、汪家強5名同志系原國民黨陸軍第四集團軍96軍177師530旅1059團3營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陸縣洪池鄉西鄭村中條山對日作戰中犧牲。
兩份文件分別批準孫蔭芝、徐治幫等6名同志為烈士,按規定不發一次性撫恤金,其家屬享受遺屬待遇。批準依據是民政部《關于對辛亥革命北伐戰爭抗日戰爭中犧牲的國民黨人和其他愛國人士追認為革命烈士問題的通知》(民〔1983〕優46號)規定。
昨天上午,網站轉載了陜西省的批復引起網友關注。由于批復文件將國民黨士兵稱為“同志”,網友對此提出贊許,認為是尊重歷史之舉。同時,有許多網友誤以為該批復的依據是新政策。
>>回應
依據民政部老政策
昨天上午,陜西省政府官方微博“陜西發布”解釋:“政策不是新政策,一直在執行,其他省也早有此類文件。”
據記者查詢,民政部民〔1983〕優46號文件的規定為:“對參加辛亥革命、北伐戰爭、抗日戰爭,確因對敵作戰犧牲的國民黨人和其他愛國人士,遺屬主動提出申請,并有可靠證明者,經省政府或民政部批準,可以追認為革命烈士,其家屬享受革命烈士家屬待遇。對其遺屬不發一次性撫恤金?!?/p>
>>調查
政策對外不作宣傳
另據記者查詢,1984年,陜西省民政廳還專門就“國民黨軍隊抗日致殘官兵可否按殘廢軍人給予撫恤優待”請示民政部。對此,民政部的回函稱:“對于確系對日作戰負傷致殘,殘廢后無重大民憤,本人主動提出申請并有可靠證明的,可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審查批準,按有關革命殘廢軍人的規定評殘發證并給予撫恤優待。對上述問題不宜進行全面清理。以上意見,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內部掌握,對外不作宣傳。”(記者 李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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