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日發布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全國大排查結果。結果顯示,目前,全國共有收留孤兒棄嬰的個人和民辦機構878家,其中個人舉辦的134家,宗教機構583家;共收留孤兒棄嬰9394名,得到民政部門監管并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或孤兒基本生活費的4654人,約占總數的49.5%。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在此間介紹,對于沒有納入政府監管的孤兒棄嬰,在排查過程中,已經有相當一部分按照排查通知要求得到妥善安置,一些不符合或者沒有基本養育條件的個人和民辦機構已把收留的孤兒棄嬰移交給了社會福利院。
“還有一些機構養育兒童條件基本具備,自己也愿意堅持辦下去,民政部門就與其簽訂協議,委托他們來養育,并納入監管范圍。同時,民政部門積極為他們提供服務。”詹成付說。
據介紹,民政部門提供的服務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對確定身份的孤兒盡快納入制度性保障范圍;二是盡可能幫助這些機構改善養育條件;三是派有專業素養的兒童護理員參與養育工作,或對這些機構的護理員進行培訓;四是盡可能組織慈善項目或愛心人士到這些機構開展活動。
“目前民政部正在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性文件,推動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棄嬰工作更加規范,有效保障孤兒棄嬰合法權益。”詹成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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