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反對土地財政,有兩個相當不同的理由,第一個理由是,地方政府低價向農民征地,高價到市場賣地,賺取巨額土地差價,侵害了農民利益,拉大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應該提高給失地農民的補償,甚至應該按市場價格給失地農民補償,政府不應當賺取本該歸農民的土地利益。第二個理由是,地方政府經營土地,賣地生財,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既是執法者,又是商人,地方政府就容易短期利益最大化,從而推高房價,不僅進城農民買不起房子,甚至城市工薪階層也買不起房子。
兩種觀點在對土地財政的評價上有一個共識,就是承認土地財政對于推動中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化速度具有積極作用,正是中國特殊的土地制度安排及土地財政,為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持續的經濟增長提供了重要保障。
從讓利于農民角度反對土地財政的觀點,要求進一步確立農民土地權利包括給農民土地發展權、開發權,減少政府征地,讓農民集體土地直接入市,做到城鄉建設用地同地同權同價,建立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等等。這樣一種觀點的一個立論基礎是,隨著農民土地權利意識的覺醒,農民越來越要求分享更多土地非農使用的增值收益,征地越來越難,沖突越來越多,成本也越來越高,現行征地辦法已不可持續。按這樣一種觀點來改革中國土地制度,就意味著正好處在特定位置(尤其是大中城市近郊)的農民可以獲得巨大的土地非農使用的增值收益,其結果是,在大中城市近郊形成一個龐大的土地食利集團。
這種觀點的論證中,關于征地拆遷越來越難的描述是正確的,但在當前中國如此巨大而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在土地非農使用巨額增值收益背景下,沒有矛盾當然是不可能的。但總體來講,失地農民只是要求分享更多土地補償而非要從根本上改變土地制度包括征地制度,這是因為農民對中國現行土地制度安排有認同,他們是承認現在土地制度安排的?,F在的問題是,雖然征地很難,但征地仍在繼續,這是在發展中的困難,是在困難中發展,無礙中國發展大局。反過來,又正是現行土地制度防止了在中國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形成一個龐大土地食利階層,從而可以將其中土地非農使用的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這樣才有目前中國相當良好的城市發展以及經濟增長。
或者說,至少目前征地制度仍然可以運轉下去,我們有什么必要非得改變這個對中國城市建設和經濟增長有利的制度,而用土地非農使用增值收益去養活一個龐大土地食利階層呢?
第二種觀點并不反對征地制度,他們認為,城市化是當前中國最重要的大局,但城市化并非城郊農民的城市化,而是全國農民和全國人民的城市化,因此,土地非農使用的增值收益不應該僅僅留給城郊農民,而應用于推動全國人民的城市化進程。城市化首先要能在城里買得起房,要買得起房,房價就不能高,要房價不高,地價就不能高。當前地方政府為了擴大土地財政收入,有意通過經營土地和經營城市來炒高地價和房價,從而導致農民在城市買不起房子,農民進城打工但很難融入城市成為城市一員。經濟學家華生說:“城市化首先是人的城市化,但是我們現在的許多政策,正好以限制外來人口作為基點。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最主要原因是土地財政制度,我個人認為現在是下決心改變土地財政的時候了。政府不能當商人,靠賣土地來賺錢,從農民那里爭土地,然后用高價出讓土地,取得土地出讓金,使政府從執法者變成盈利者,這是現在房地產市場所有亂象的根源。當執法人變成牟利人的時候,這個市場不可能是正常的市場”。
地方政府追求短期財政收入最大化,用財政收入建設大量沒有實際必要的政績工程和面子工程,就會從長期惡化城市化的環境,造成城市化的困境。不過,完全沒有土地財政,僅僅靠稅收來建設城市基礎設施是沒有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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