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頒布一周來,引發廣泛關注和持續熱議。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對網上一些熱點問題答疑釋惑。
焦點一:“闖紅燈扣6分”:特殊情況可申訴免罰
【網友疑問】“看著前面是黃燈,沖過去就變成紅燈了,這算是闖紅燈嗎?”“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怎么辦?”“闖紅燈由3分調到6分,是不是太嚴了?”
【權威回應】新規定對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處罰分值,這是為了充分發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規范駕駛行為,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雖然對闖紅燈行為的處罰是剛性的,但對闖紅燈行為的認定則是審慎的、彈性的。對于“因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等特殊情況,交管部門將按照執法程序進行核實和糾正,如果確實因為前車遮擋信號燈導致后車誤闖紅燈,或是司機為了緊急運送病人等特殊情況闖了紅燈,除了通過法制員審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糾正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情況屬實可免罰。
建議駕駛員遇到前方有大車的情況,應當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車距,以便看清交通信號燈。如果還是無法識別,駕駛人應當謹慎駕駛。
對于網友們反映的有些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不規范不合理問題,公安部將進一步優化交通信號燈設置,完善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通過開展集中排查、聽取網民意見等形式,科學調整與合理設置交通信號燈的周期配時與空間位置。
焦點二:“遮擋號牌扣12分”:故意遮擋要受罰
【網友疑問】“難道車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擋號牌?”
【權威回應】新規定將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故意遮擋號牌危害很大。司機故意遮擋號牌后,往往毫無顧慮地在公路上隨意闖紅燈、軋黃線、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停車、違法超車,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機借著號牌被遮擋、污損而駕車逃逸,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新規定加大處罰力度,是出于對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慮。
這項處罰規定中,“故意”兩字最關鍵。有的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的情況就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車在號牌處貼上“百年好合”等字樣,或安裝個性化裝飾遮擋了號牌的字母數字等,就算故意遮擋號牌行為。
焦點三:新手上高速最高罰200元 陪駕有過錯要擔責
【網友疑問】“實習駕駛員能上高速公路嗎?”“高速陪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檢查、監督?”
【權威回應】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臺前,是禁止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的。但隨著高速公路路網建設速度加快,以及個人擁有的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多,群眾自駕車出行越來越多。很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都要駕車出行,特別是自駕游等中長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行駛。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來,不再限制實習期駕駛人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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