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安徽一名公務員不在崗12年,并且無法聯系上,所屬單位只能在網上發“通緝”尋找,并說明“逾期不歸就要被開除”。昨日,安徽省廬江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稱,公務員不在崗12年,沒有辦理辭退是因為無本人簽字無法完成手續。
縣政府網站發“通緝帖”
近日,廬江縣政府網站上的一則公告引起熱議。這則公告是廬江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在7月11日聯合發布的,該公告稱“廬江縣教育局職工陳某于2000年離開單位,至今未回單位上班,且未辦理相關手續。現按《公務員法》等相關規定,限陳某于本公告發布后15日內返回教育局上班或辦理相關手續,如逾期不歸將按規定予以開除。”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為什么離職12年,直到今天才公開開除?同時該公告并未說明工資待遇是否正常發放的情況。
12年前借調后一直離崗
昨日,廬江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人陳月寶介紹,陳某今年45歲左右,男,以前就在縣教育局上班,是普通工作人員。2000年左右,他被借調到省教育廳上班,隨后又去了教育廳下屬的某教育報刊社工作,一直未歸。
陳月寶說,2004年左右,他們聽說陳某已不在教育報刊社工作,隨后讓他回來上班或辦辭職手續,當時他本人愿意辭職。當教育局填表格交到人事局,人事局說公務員辭職需本人簽字。
“教育局在這時候卻與陳某失去聯系,他親友電話也沒有,這個手續一直沒有辦成。”陳月寶說,廬江縣人事局專門向原巢湖市人事局匯報此事,但對方沒有明確答復,正常程序被耽誤。
后來,廬江縣并入合肥市后,廬江縣人事局向合肥人事局請示,對方答復是,登報公示此事,一定期限后不報到就開除。陳月寶說,7月9日他們接到縣人事局通知,兩天后,他們就把公告掛在縣政府網站,“下個禮拜還要登報公示”。
教育局正調查工資情況
昨日,有網友提出質疑:如果按時發放工資待遇,這筆錢是不是要追繳?如果沒有發放,是否在單位賬目上留有合理印記。如果不予說明,很難不讓人懷疑有占座領薪的嫌疑。
對此,陳月寶說,2004年,縣教育局發現陳某失去聯系,也沒回來上班,他們就停掉其工資。但具體何時停發工資,陳月寶說,多年來,教育局人事變動大,他們需要專門到縣財政局調查。到時候他們會根據實際情況,再決定如何處理。 (記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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