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審批監管不嚴格。由于政府采購標準的制定和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審批、授予、考核、處罰都由財政部負責,缺乏有效監督制約。”6月27日上午,國家審計署發布《2011年審計報告》,關于政府采購和財政部在其中的角色,審計署如是描述。
根據審計報告,在財政部授予甲級資格的633戶采購代理機構中,有129戶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與實際繳納情況不符;未按規定向國務院報告6家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也未依法處理涉嫌違規單位和個人。此外,還以財政部國庫司便函形式,審批(核)1319項采購方式變更和采購進口產品事項。
同時,審計報告還公布,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和賬務處理等不規范問題涉及金額43.94億元。
中國政府采購規模10年來增加10倍,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1年1.13萬億元。與此同時,“天價政府采購”事件頻現報端。由此,關于政府采購的規范化也備受關注。
就在審計報告發布兩天后的6月29日,財政部舉辦《政府采購法》頒布十周年暨系列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參會的政府采購業內專家紛紛指出《政府采購法》已經難以約束采購主體的行為,急需修訂。
“《政府采購法》軟弱可欺,官員違規成本極低,而該法對基本的公眾知情權也較少規定。”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曾參與制定《政府采購法》的劉俊海對《投資者報》記者表示。
獨攬政府采購大權
“因為政府采購的資金屬于政府預算的范疇,由財政部主管名正言順,當年財政部的領導池海濱也帶領財政部以及工作人員參與,所以財政部在政府采購中權力較大。”劉俊海對《投資者報》記者回憶制定《政府采購法》時將財政部確定為主管部門的原因時說。
記者了解到,按程序,政府采購先由采購單位報預算到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后將通知下發給政府采購辦,此為“審批關”;采購辦組織招投標,由評標委員會推薦得分高的投標商,并進行選擇,此為“招投標關”;最后是“公告關”,中標后,在政府采購網上發布中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表面上看,政府采購制度設計環環相扣,但實際上,財政部在整個政府采購過程中獨攬大權,幾乎是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由于處罰和監督不到位,政府采購幾乎成為腐敗的重災區。政府采購“只買貴的不買對的”,2010年12月,遼寧省撫順市財政局辦公室通過網上采購7臺市價約人民幣2300元的蘋果iPod touch 4作為U盤,引發網絡熱議。
而據國家審計署歷年的審計報告,“2005年,教育部等四部門違規采購金額3.8億”;“2009年,19個中央部門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涉及金額14.09億”,今年的審計報告顯示,包括“政府采購”等在內的違規金額高達43.94億元。
“我國的預算管理體制不盡完善,主要表現在,編制周期短,編制項目比較粗,不夠細化。在這種預算編制和審批制度下,項目不具體,預算不準確,預算執行的隨意性較大。反映到政府采購上,就出現了無預算采購、重復采購、盲目采購等現象,政府采購工作也因項目不明確,缺乏計劃性,難以全面推行。”《政府采購法》上如此描述我國的政府采購情況。
而在國外,制度規定正由自發松散走向規范化、系統化。20世紀90年代后,主要發達國家逐漸完善政府采購體制和規則,政府采購制度規定日趨規范化、制度化。如英國關于政府采購的法律包括《政府撥款條例》、《采購政策指南》等;在機構設置上,監督機構有議會和財政部,政府部門采購的商品和服務必須在財政部授權支出范圍之內,且所有支出必須向議會負責。
立法落后留下隱患
中國《政府采購法》自2003年實施以來,一直未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這一情形,在立法界也較為罕見。《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是目前中國政府采購主要依據的兩部法律。
另一位參與《政府采購法》制定的學者、清華大學教授于安指出,“一部法運行10年都沒有高端實施細則,而只有低端的,這就說明實施者獲得了巨大的裁量權利。”
“當時沒有想到實施細則竟然十年都出不來。主要是因為各界意見不統一,比如如何認定國貨,買微軟的產品,可以說是國貨,因為是它的中國公司生產的,但也有人說它應該算美國公司。”劉俊海對《投資者報》記者表示。而目前的《政府采購法》,已經不能有效地約束采購主體的行為和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了。
“該法制定時,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還沒有提出來,所以對公眾的知情權都提的不夠。現在網絡發展得非常迅速,微博如此普及,有關部門要加大信息的透明度,要讓在貴州的人也能通過網絡了解到北京政府采購的一張桌子的信息。”劉俊海表示,“再則,要加大問責力度。現在的《政府采購法》軟弱可欺,一個官員采購違法后,照樣升官,問責力度不夠,對于采購違法應當一票否決。”
此外,于安教授認為,政府采購競爭制度的設計比較多地依靠《招標投標法》,而《招標投標法》主要是以整頓建筑市場為基礎設計的。“你拿一個主要去規范建筑市場的東西來解決貨物和服務的競爭問題可能就有問題。”
而劉俊海指出這兩部法律的另一個矛盾:“《政府采購法》確定的主管部門是財政部,《招標投標法》的主管部門是發改委,實施起來也很難協調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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