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老百姓何時都能喝上衛生達標的放心水?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29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聯組會議,專題詢問國務院關于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
我國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了新的生活飲用水強制標準,將飲用水水質指標從原來的35項增加到106項,并要求不晚于今年全面實施。按照新標準,2011年,全國設市城市公共供水廠出廠水水樣達標率為83.0%,設市城市和縣城公共供水末梢水水樣達標率為79.6%。這意味著目前五分之一的飲用水尚未達標。
“實現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列出的106項指標,政府有沒有具體時間表?”任茂東委員提問道。
“有一個時間表。”衛生部部長陳竺回答說,到2015年,各省(區、市)的省會城市106項指標要實行全覆蓋,在地市級城市要覆蓋42項常規指標加上當地重點控制的指標,在縣級實現42項常規指標全覆蓋。
關于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俄羅斯有395項指標,世界衛生組織有147項指標,美國有113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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