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若干問題的規定》,詳細列出了拆寬帶、移空調等具體的征收補助,并統一全市的拆遷提前搬遷獎勵。這也是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具體的補充規定。
這一規定適用于玄武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下關區、雨花臺區、棲霞區范圍內的國有土地房屋征收。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以及溧水縣、高淳縣可參照這一規定執行。具體條文內容,市民可以登錄中國南京網站的文件欄查詢。
A 住宅房屋征收補助
搬遷補助費每平方米50元
搬遷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元計算,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1000元的補足至1000元。
臨時安置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600元的補足至600元。
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的,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安置費。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產權調換協議約定的臨時安置期限及規定的月臨時安置費標準發放。
征收住宅房屋,設備拆移補助費標準為:
1、原有管道煤氣拆除,管道燃氣設施工程安裝補助費:2800元/戶。
2、固話拆移補助費:310元/部。
3、有線電視拆移補助費:400元/戶。
4、寬帶拆除補助費:500元/端口。
5、空調拆裝補助費:200元/臺。
6、太陽能熱水器拆裝補助費:200元/臺。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電增容至8千瓦的,補助費:280元/戶。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氣、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等補助費參照征收住宅房屋標準補助。)
B 提前搬家獎
30日內搬家每平方米獎1000元
這一規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獎勵標準進行了統一。被征收人或者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內完成搬家并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給予一次性提前搬家獎勵。
根據規定,自征收簽約期限首日起至30日內,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房產憑證記載的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搬家獎勵,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50000元的補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內完成搬家并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提前搬家獎勵予以相應扣減。以第30日提前搬家獎勵費金額為基數,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每日等額遞減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每日等額遞減10%。第45日獎勵費金額與第44日相同。違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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