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5月17日電(記者劉巍巍)記者17日從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兩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從事收購、加工病死豬肉團伙成員被判處十個月至一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2011年下半年,張家港警方會同有關部門在吳江、江陰、張家港等地展開聯合執法,抓獲從事收購、加工病、死豬肉團伙成員孫傳偉、吳治虎等嫌疑人,當場查獲病、死豬25頭,病、死豬肉2000余斤,經檢測,查獲的病死豬和豬肉存在偽狂犬病毒、豬瘟病毒等病菌。
據吳治虎交代,他們印制名片發送至各個養豬場,一旦有病豬、死豬,個體養豬戶會聯系他們前往收購,至于豬什么病、怎么死的他們并不知曉。該團伙將收購來的病豬、死豬主要運往江陰一個并無經營資質的屠宰點,經屠宰加工后銷往張家港、無錫、南通、泰州等地,一般賣給生產香腸的個體戶、偏遠的肉類批發市場。令人震驚的是,有些熟菜店也向他們購買豬頭等進行加工。據稱銷售一斤病、死豬肉可獲利1-2元。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