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公租房建設的單套面積原則上將不超過40平方米。業內專家表示,這將避免公租房變味成為地方招商引資的“手段”。
根據住建部的統一安排,今年11月底前,1000萬套的保障房年度建設計劃須全面開工。在經歷了一季度相關手續的準備、二季度緩慢開工后,已經到來的三季度成為了保障房開工大限的沖刺期。為此昨日召開的會議要求,繼續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公租房建設,公租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租金標準由市縣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按略低于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
“這個時候特別提出單套40平方米的要求主要是為了避免公租房成為第二個經濟適用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根據此前監管層的摸底發現,在部分省市已經出現了160、170平方米乃至200平方米的超大公租房,而這些公租房并非公開配租于中低收入或住房困難人群,而是配租給了地方政府需要招商引資的企業,這部分占據了保障房房源指標卻沒有起到住房保障作用的公租房失去了原本的意義。
昨日的會議也特別提出要規范準入審核,嚴格租售管理,加強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機制,切實防范并嚴厲查處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為,切實糾正將保障性住房違規出售、轉借、出租或轉租、閑置、改變用途等行為。
此外,針對目前出現的公租房融資難問題,會議提出引導企業、其他機構參與建設運營,多渠道增加公租房供應,但同時要求規范和利用企業債券融資,專項用于公租房等建設。“國務院開會特別強調了企業債融資專款專用,主要是為了防范開發商左手用保障房名義申請貸款,右手又拿去堵商品房的漏洞。”北京東方基石房地產經紀公司總經理楊朝淅認為,由于貸款成本應高于發行債券成本,且當前開發貸門檻大幅提高,因此企業肯定愿意通過發債參與保障房建設,但由于目前尚未有對貸款發放后用途的全程監管措施,這就給開發商留下了鉆空子的空間。可先以建保障房的名義申請融資,然后用一部分錢建設保障房并同步銷售,而其余款項用來開發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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