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獲悉,為進一步保障農民工基本文化權益,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見》明確:到2015年,我國將形成相對完善的“政府主導、企業共建、社會參與”的農民工文化工作機制,建立相對穩定的農民工文化經費保障機制,農民工文化服務將切實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這是我國第一次對農民工文化建設進行全面部署。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政府對農民工文化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城市社區、用工企業和社會力量的積極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農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農民工工作的責任分工為:常住地政府是農民工文化服務的責任主體,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農民工文化服務的骨干力量,城市社區和用工企業是農民工文化服務的主要陣地,社會力量是農民工文化服務的有益補充。在保障農民工享有和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同時,要充分尊重農民工群體特有的文化需求,尤其要重視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公共文化服務。同時,要打破條塊分割,推動建立部門之間的協同機制,有效整合和優化配置各方面的農民工文化服務資源,形成分工明確、統籌協調、優勢互補、優質高效的農民工文化工作機制。
意見還提出了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支撐,以城市基層社區、用工企業為重點,以社會力量為補充,加大政府對農民工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導、企業共建、社會參與”的農民工文化工作機制的總體思路,推動農民工文化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提出了“發揮公益性文化單位的骨干作用”、“推進重大農民工文化惠民工程建設”等具體措施,為今后一個時期農民工文化工作厘清了思路,明確了方向。
文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和貢獻者,關心農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維護和保障農民工權益、促進農民工城市融入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文化是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橋梁,對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尊嚴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建設農民工精神家園,保障農民工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權益,是提升農民工文化素質和道德素養、實現農民工城市融入的必然要求,對于提升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統籌城鄉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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