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思婭)因不滿被老板解雇,餐廳前員工周某、郭某和劉某悄悄潛回餐廳,毒死了魚池內的魚,還順手偷走了1萬余元現金。昨天記者獲悉,周某等3人涉嫌盜竊罪被東城法院判處一年半至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周某、郭某、劉某此前都是某商城內餐廳的員工。因無故曠工、擾亂宿舍秩序等原因,先后被老板開除。事后,三人決定回餐廳偷東西、搞破壞,報復老板。
去年6月的一天下午,郭某趁餐廳人少偷偷潛入,躲藏在通風井設備間。夜里11點多,商場和餐廳大門均關閉,只留員工通道使用。周某、劉某從員工通道進入后,躲在店中的郭某從里面打開店門。
進入餐廳后,劉某撬開前臺抽屜,偷出1萬多元現金。郭某將監控設備的電腦主機拆掉,取出硬盤,將電腦主機扔入后廚魚池,并倒入消毒液,導致池中魚全部死亡。
員工通道的錄像拍下了周某和劉某進出的圖像,警方根據此線索將三人抓獲。
作者: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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