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全良波、實習生陳萃韌、通訊員劉明報道:4月1日起,深圳將在深南大道、北環大道、濱河大道等主干道上限制電動車上路。26日,記者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郵政、報業、快遞等民生特殊行業不在限制之內。除交警通過統一車身顏色、建立備案制度等多種措施進行管理外,特殊行業使用電動車更靠行業自律。交警稱,把城市管理職能交由行業是一種新的嘗試,引導行業積極參與到管理中。
限行干道長457公里
2月14日,深圳交警局公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在我市部分區域道路限制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行駛的意見的通知》;3月15日公開征求意見結束。據公開征求意見的收集情況顯示,市民支持限行的共209人,占51.2%;反對限行的共135人,占33.1%;持其他意見的共64人,占15.7%。交警局表示,深圳道路資源緊缺,電動自行車易造成他人傷亡難以賠償的現實問題,因此部分道路“限電”確有必要。
據介紹,這次限行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電動自行車禁止在濱河大道、北環大道、深南大道等干道和機場、口岸重要片區行駛。限行的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總長約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總長的8.05%。深圳交警局表示,6月30日后是否繼續限行,視這三個月的執行情況而定。
深圳交警局指揮處指揮科科長夏旭昆說,對于深圳電信的裝維、搶修工作以及電梯維修業由于與行業特殊,與民生安全切實相關,對時間性要求高,電動車的使用能提高此類行業的工作效率,因此該類行業納入特殊行業管理。
交警表示,4月1日到4月15日,設為宣傳教育緩沖期,對違反限行規定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教育放行;4月16日起,市交警局依法查處違反限行規定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以及駕駛電動自行車(含特殊行業車輛)在其他道路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行業用車以顏色區分
在昨日的通報會上,交警局透露全市暫不限行的特殊行業電動自行車共45306輛。經與各特殊行業的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溝通,特殊行業使用的電動車統一車身顏色,公共設施搶修類為深黃色,郵政、報刊投遞類為深綠色,其他類為天藍色。駕駛人僅在從事本職工作時方可使用,且須穿著車輛使用單位的統一服裝并攜帶身份證件、工作證件。對被處罰3次以上的,或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且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駕駛人,取消其駕駛特殊行業車輛的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庫;對一年內被處罰的次數占本單位車輛總數20%的使用單位,削減該單位的總備案數量5%。
“各行業單位按人車對應、行駛區域到交警局進行統計、申報備案。”夏旭昆說,電動車駕駛員并非“牌照”管理,而且流動性十分大,所以大部分靠行業自律。“車輛編號不會變,但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積極到交警局再次進行備案。”
“把城市管理部分職能交由行業是一種新的嘗試,通過規范本身建立新的秩序。”夏旭昆說,特殊行業協會及主管單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工作,并主動提出行業內部自律管理措施,這也是行業協會參與社會管理的一種新嘗試。一些送水、送燃氣的企業代表就表示,規范管理后,沒有在交警局備案的電動車就不能上路,一些黑水、黑燃氣缺少運輸工具后,會進一步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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