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男子從網上購買了數把仿真槍、弩和管制刀具,并用仿真槍向對面居民樓發射子彈,擊中兩名業主的居室窗戶。日前,海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黃某。檢察官提示,這些違規物品都是通過快遞公司寄送到黃某手中的,因此急需快遞公司執行新規,在送貨前當場驗貨。
犯罪嫌疑人黃某今年31歲,是北京本地人。2011年9月,黃某在網上結識白某,在白某大力推銷下,于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間,分3次以人民幣共計19000元的價格,從白某處購買3把代號為“兔子”的仿真槍。
交易方式為黃某將貨款匯入白某提供的銀行賬戶內,白某均通過快遞公司將仿真槍郵寄至嫌疑人黃某指定的地點。黃某將3支仿真槍藏匿于其位于海淀區的住所臥室衣柜內。2012年1月,黃某還從網上以2350元的價格購買一把弩,賣家通過快遞公司寄送后,黃某將弩藏匿于家中。
2011年10月23日、2012年2月20日,黃某分兩次在家中臥室陽臺上,使用其中兩支仿真槍向對面居民樓發射鉛彈20余枚,其中部分鉛彈射中居民于某及敬某家中的臥室窗戶。2012年2月20日,于某報警。民警接到于某報警后,于次日在黃某家中將其抓獲,同時起獲3支槍狀物、弩1把、刀具5把、子彈2盒和鋼珠1瓶半。經鑒定,送檢的3支槍狀物均為槍支。送檢的刀具中,軍刺1把、尖刀2把、砍刀1把均為管制刀具。
黃某到案后,稱自己收集上述物品沒有其他目的,純屬個人愛好。
檢察官在此提醒,目前,快遞行業新規已出,各大快遞公司在“接活”時,必須當場檢查顧客郵寄的物品,因此,建議快遞公司務必嚴格遵守該規定,在發現寄送的物品系違規物品時,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并堅決對客戶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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