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北京黃埔大學一大學生考試作弊,班長舉報。后雙方發生沖突,沖突期間班長將作弊同學扎成重傷。近日,大興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這名22歲的班長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案發前,被告人蘇某、被害人喬某都是北京黃埔大學2010級辦公管理專業的在校學生。據學校出具的一份證明顯示,蘇某在校期間擔任班長、班主任助理、校團委監察部副部長等職務,工作負責、尊敬師長,學習成績名列前茅。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0月20日20時許,被害人喬某因對蘇某告發其考試作弊一事不滿,遂在教室內與蘇某發生爭執后互毆,在互毆過程中被告人蘇某持刀將喬某扎傷。經法醫鑒定,喬某屬重傷。當日23時許,被告人蘇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據蘇某稱,當天下午2時許的考試,他曾看見同學喬某作弊,遂把這件事告訴了老師。當晚7點多,喬某把蘇某叫到樓道,二人發生了沖突,但被同學拉開。
當晚8時20分許,二人又因為此事第二次發生沖突,蘇某承認自己先是用椅子、書本等砸喬某,因喬某已撲了過來于是隨手拿了個東西捅向喬某,事后才知道“東西”就是刀。而同學喬某已經受傷,于是選擇投案。
案發后,被害人、被告人雙方自行達成調解,蘇某一次性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4.5萬元。法院認為蘇某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鑒于其能主動投案、當庭認罪、如實供述、積極賠償,故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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