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昨日公布,廣東省物價局對高端白酒經銷商專項檢查發現,珠海港華僑實業公司等經銷商存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茅臺酒價格的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廣東經銷商被物價局處罰
2011年8月,珠海港華僑實業公司向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發出函件稱“酒廠調整茅臺酒價格”,因此對茅臺酒價格作出相應調整,53度新飛天茅臺酒(500ml)每瓶批發價格從1099元調整至1280元。
廣東省物價局稱,經查,上述時期貴州茅臺集團對茅臺酒經銷商的供貨價格并未調整過。珠海港華僑實業公司在集團并未調整茅臺酒供貨價格的情況下,捏造“酒廠調整茅臺酒價格”,散布虛假漲價信息。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規定,廣東省物價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發改委力挺查處行為
這一查處行為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認可。發改委昨日表示,依法查處并公開通報的目的是為了懲戒違法者,這起案件具有典型性,并強調元旦、春節將至,要求各地加大對節日旺銷的白酒等食品價格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捏造散布虛假漲價信息的哄抬價格行為;同時也鼓勵消費者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今年以來因控制通脹壓力巨大,發改委已查處并通報了多起涉及藥品價格、銀行收費、教育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在上周結束的全國物價局長會議上,發改委也明確表示,明年物價上漲壓力依然很大,會繼續清理教育、醫療、銀行、房地產、電信、有線電視等領域不合理收費,擴大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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