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3月20日電 村委會主任,“黑老大”,看似不相干的身份現實中卻成為同一人的標簽。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并從事多項犯罪活動,山東省莒南縣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莒南縣汀水鎮王家溝村村委會原主任王文光有期徒刑13年,因犯罪聚斂的財物及收益依法予以追繳。
打砸開路欺行霸市 涉黑組織為害一方
王文光,1981年12月出生,是莒南縣涉黑組織的主犯。回望他的“發家路線圖”,是一條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坐大成勢”之路。
1999年12月17日,王文光因尋釁滋事被勞動教養二年。勞教結束后,王文光陸續結交了多名“兩勞”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在莒南縣汀水鎮一帶,逐漸形成以被告人王文光為首,王廷濤等9人為骨干成員,秦瑞明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文光由于講“義氣”、有心計,會處理關系,處于組織的最高地位,通過交談、指示、訓斥等方式,逐漸對組織成員形成不成文的規矩。多名被告人供述,“王文光平時要求很嚴”“不準窩里斗,對上面的 哥哥 要尊重”“沒有成文的規定,但都明白的”。
據了解,這一團伙成員在當地以打砸開路,“名氣”越來越大,而后開始想辦法掙錢,非法控制了莒南汀水鎮一帶的石塘市場、肉兔收購市場,收取“保護費”等。
多名被告人稱,大多數人平常出去都攜帶洋鎬把作為作案工具,也備有鋼叉、砍刀、獵槍等兇器,加上多數是“兩勞”釋放人員,在莒南汀水鎮、石蓮子鎮及周邊地區素有惡名,老百姓不敢惹。
辦案民警介紹說,這個團伙在周邊地區氣焰囂張。有一名被害人被兩名被告無故毆打致傷,由于擔心受到報復,起初不愿承認被打事實,經反復勸說才出面指認相關被告人。
染指基層政權 非法斂財“致富”
有了一定經濟實力后,被認為有心計、講“義氣”的王文光開始向農村基層政權滲透。王文光2007年通過賄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莒南縣汀水鎮王家溝村村委會主任,隨后還當選鎮人大代表。
2008年,王文光團伙通過不正當競爭等手段插手當地的校車營運,擅自提高收費;2009年,這一團伙還壟斷了某高速公路工程送料市場;2010年,王文光等人還通過威脅等手段,非法操縱舊村改造工程。“文的不行就來武的,明的不行就來暗的,這一帶的工程大多數跑不出他們的手心。”一名知情人介紹說。
法院查明,自2005年以來,為謀取經濟利益,王文光團伙以暴力或威脅等手段,大肆非法聚斂錢財,涉足石塘市場、肉兔收購、校車運營、草莓收購、收割機市場等,還壟斷當地的競標項目及舊村改造工程,違法犯罪金額共達60余萬元。
通過大肆非法斂財,這個組織的主要成員個人資產明顯增加。辦案民警介紹,2004年前后,王文光還是個窮小子。至案發時,王文光擁有一座兩層樓,臨沂市河東區樓房一套,大院一座,還有兩輛轎車、兩輛校車。
據介紹,這一組織以攫取的非法收入支持組織活動,供組織成員購車、吃喝玩樂、購物、旅游、支付“工資”等,為組織的生存及發展壯大提供物質保障;案發后,還為團伙成員提供“跑路”資金。
談及農村黑惡勢力發展,莒南縣公安局局長孫中華說,一些執法人員不作為,沒有及時處理小的治安事件,客觀上助長了黑惡勢力的氣焰。據了解,汀水鎮派出所部分民警因沒有及時打擊處理王文光團伙,目前已按黨紀政紀接受相關處分。
農村黑惡勢力危害大亟需多方施策治本
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山東大學博士生導師包心鑒認為,“基層穩,則國家穩”,農村黑惡勢力嚴重破壞當地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進一步向政治領域滲透,侵蝕農村基層組織,妨礙基層民主進程與新農村建設,危害很大。
包心鑒說,當前要大力加強農村政治體制改革,完善農村民主選舉制度及運行機制,加強對基層選舉的監督,真正實現在村級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斬斷黑惡勢力向農村基層政權滲透的黑手。
另外,針對目前個別基層群眾的民主權利容易被利用,還應著力培養基層群眾民主意識,并盡快填補有關農村賄選的立法空白,增強可操作性。
孫中華認為,選好、用好基層派出所負責人很關鍵;同時“打黑”還需“打傘”,如農村黑惡勢力長期危害群眾,必須嚴厲追究鄉鎮黨政領導和政法干警的瀆職失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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