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訊 遼寧省沈陽市一網店店主與身居國外的朋友密謀,準備替其保管從國外郵寄的8416克象牙制品,并發送給國內買家。然而這些象牙制品在郵寄過來后被海關查獲。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認定這位網店店主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2009年,此案的被告人李冬梅與他人在中華古玩網開了一家網店,專門賣陶瓷制品、古玩等。經營過程中,李冬梅遠在法國的朋友古某(抓捕中)發現國外買象牙制品很便宜,而中國賣得又很貴,就在網上嘗試叫賣起象牙制品來,沒想到還真有人要買。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古某與李冬梅經數次協商后確定,由古某負責在法國組織貨源,并郵寄給李冬梅。李冬梅接收后再按照其朋友的要求給國內買家發貨,并將收到的貨款匯入其朋友指定的賬戶中。2011年2月,古某以禮品的名義分兩次郵寄象牙制品給李冬梅,被沈陽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先后查獲,共查獲象牙制品36件。經有關方面鑒定,上述象牙制品重量共計8416克。去年5月6日,李冬梅被沈陽海關緝私局抓獲。
法院認為,李冬梅與他人通謀,為他人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制品提供賬號、保管、郵寄等方便條件,其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鑒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具有坦白情節,可減輕處罰。法院于是作出了上述判決。
據悉,中國1981年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亞洲象、非洲象屬于一級瀕危保護動物,如果沒有進出口證明書,禁止貿易、攜帶、郵寄其物種及產品進出我國國境。根據法律規定,走私象牙及其制品按照價值金額,最低判處5年或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辦案法官提醒,近年來隨著游客紛紛走出國門,走私珍貴動植物制品犯罪屢有發生,很多人都抱著僥幸心理,覺得買點違禁品帶回國,如果被海關查到,大不了不要了,可從來沒想過還會坐牢。因此要懂得,走私珍貴動植物制品是重罪,千萬不要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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