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晚,朝陽區水碓子北里某居民樓一聲槍響,讓入室持槍搶劫賣淫女的疑犯吳某浮出水面。昨天,朝陽檢察院消息,與吳某一同涉嫌入室搶劫的還有一名大專在讀學生。吳某稱,他剛實施完搶劫,就被對方以“調戲老婆”為由敲詐。
2011年7月29日晚11點多,朝陽警方接到李女士報案,說她在家里遭遇搶劫,她愛人被人開槍打傷。接到報案后,朝陽刑偵支隊偵查員勘察現場發現,涉嫌持槍傷人的犯罪嫌疑人也受了刀傷,事發房間內布滿血跡。經過警方連夜偵查,僅6小時就在一輛120急救車上,將剛剛包扎完畢,躺在擔架上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控制。
“沒想到進的地方就是‘黑吃黑’的,把我給黑了。”據案件偵辦人員回憶,吳某被控后第一句話就這樣說。據其交代,他此次計劃搶劫賣淫女,案發當晚按照約定的時間,他來到了位于甜水園的李女士住處,由李女士帶進房間,但進門不久,吳某就拿出早已準備好的警棍毆打李女士。剛實施完搶劫(一部筆記本電腦、一個數碼相機、兩個手機),一名男子突然闖進房間,稱吳某“調戲他老婆”,問他“官了還是私了”。
“我當時就想趕緊脫身,就喊你打110吧,說著擦身的工夫就被對方往腿上捅了一刀。”吳某說,這時他從包里把早已準備好的手槍拿了出來,“看著我拿著槍,可能也不相信真槍吧,他拿著刀就撲過來了。”吳某這時開槍擊中對方胸部,隨后他帶著腿傷連夜逃回自己的暫住地,因為腿傷流血不止,吳某自己撥打120急救,沒想到剛包扎完畢便被警方控制。
- 追訪
組織賣淫不掙錢 改持槍搶劫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吳某今年32歲,北京人,曾有兩次犯罪前科。2000年曾因盜竊被判9年有期徒刑;2007年底提前被釋放,又因為走私武器彈藥,被云南警方控制,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他剛剛刑滿釋放回北京一個月,就又因持槍入室搶劫被抓,這把槍是他事前通過網絡購買的。
而就在警方破獲該起持槍搶劫案的同時,還發現了吳某的女大學生同伙陳某。原來,2011年6月,吳某刑滿釋放回到北京以后,并沒有回家跟父母住在一起,而是在朝陽區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他說要開辦一個“美女私房菜餐廳”,并上網招聘女性服務員,“讓美女做菜給客人吃”。湖北某高校在讀大專生陳某便是被其招聘而來,管理賬目。
但根據檢方的證據材料顯示,吳某所謂的“美女私房菜”實際就是暗地里從事性服務的活動,據吳某所招聘的女孩交代,其中一名女孩的確實施過性交易服務。但由于做此事并不掙錢,吳某最后決定搶劫掙錢。案發當天,他實施搶劫后,便讓陳某上樓將李女士的電腦、手機等財務拿走,而陳某前腳剛走,便發生了槍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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