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0部iPhone 4S被盜嫌犯“潛伏”一年半調包
1680部iPhone 4S在從上海組裝廠運往美國蘋果總公司的路上被調包了!裝貨時是iPhone 4S,卸貨時發現是一堆塑料板。
從A公司倉庫,由B公司運輸到浦東機場,經航空運輸到美國,哪個環節上演了這出“貍貓換太子”?
浦東警方近日會同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經過10多天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一起盜竊iPhone 4S手機的特大盜竊案件。犯罪嫌疑人謀劃作案長達1年半,花費5萬元定制與手機分量完全一致的塑料模塊、包裝箱等,在從A公司倉庫運輸到浦東機場途中,調包1680部iPhone 4S,以每部手機1400元人民幣的價格銷贓。
1680部蘋果手機不翼而飛
2011年12月26日,上海某電子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將組裝的一批iPhone 4S手機通過航空貨運發往美國蘋果公司。不久,美國方面發現其中的2托(每托840部),共計1680部被人調包成塑料板。
2012年1月5日,浦東警方接報后,立即展開調查。根據從美國寄回來的1托塑料模塊,偵查員們發現里外兩層包裝箱都是原裝的,換進去的塑料模塊重量與手機的重量完全吻合。因塑料模塊的重量與手機一致,因此在裝上飛機前的稱重中,工作人員根本沒有察覺出任何異常。
從整個作案過程來看,顯然是一起精心策劃的盜竊案件。
從2011年12月26日這批裝箱的手機離開A公司,3天后抵達美國,一共經歷了從A公司倉庫打包,裝上貨車,由物流公司(簡稱B公司)運輸至其設在浦東機場的倉庫,后從該倉庫運輸到航空公司堆場,經航空運輸到美國4個環節。
經過對這4個運輸環節的分析,偵查員判斷,最有可能出問題的是從A公司倉庫到B公司倉庫這一段。
經過走訪,偵查員們發現,B公司的運輸任務都包給了另一家物流車隊(簡稱C車隊)。2011年12月26日當日,這個車隊一共派出了4輛車運輸這批iPhone 4S手機。
經過仔細走訪,偵查員們獲得了一條重要線索。一名車隊隊長回憶,運輸當日曾發生過一個小“意外”——原來,從A公司倉庫到B公司倉庫,車隊走的路都是有規定的,當日,3輛車都是走規定路線,在出發后半小時內抵達目的地,不過,有一輛車拖延了兩個半小時。這輛車的司機名叫李偉,當日,他向車隊解釋車子輪胎爆掉,他要去換輪胎,又找地方吃中飯,所以,晚了這么長時間。
網上激活找到被盜蘋果
所有的iPhone手機在啟用時必須上網進行注冊激活,此時,蘋果公司發現越來越多的被盜手機開始使用。
據此,偵查員們找到了其中的機主,據他們反映,他們使用的iPhone 4S手機都是從南京某網上專賣店那兒以4900元的價格購得,且由一個名叫“葉一”的男子通過快遞公司,由深圳發貨到上海。
于是,專案組立即派出偵查員前往南京和深圳展開調查。南京這家網店店主交代,他們的貨源都來自于深圳某通訊器材市場。顧客在網上下訂單后,他們直接在該市場采購手機,然后,加價賣給顧客,并且,直接從深圳由他們的上家“葉一”發貨。警方隨即將調查重點轉移到深圳。
“黑蘋果”被轉手網店出售
經過縝密偵查后發現這批手機先后6次被人分包轉手流向市場,最頂層的上家是一個名叫季某的上海籍男子。巧的是,季某在案發3天后,即2011年12月28日乘坐飛機趕到上海,次日在上海發送了一大單貨品至深圳,隨后,深圳市場里開始有iPhone 4S手機售出。
至此,警方基本確定,季某有重大嫌疑。然而,就在偵查員們尋找季某的時候發現他已經銷聲匿跡了。
偵查員們發現12月29日,季某的妻子曾把200多萬元款項打到了一個上海的賬戶上。圍繞戶主的社會關系,警方展開了縝密調查。隨后,偵查員們發現,這名女性戶主的男友樊某有3個關系密切的好友。蹊蹺的是,2011年12月22日,樊某在楊思的某酒店開了兩間房,與他的3個好友同時入住。警方偵查后發現2011年12月26日中午11時30分,樊某4人先后離開酒店,離開時手里拿的似乎是封箱帶和一卷黑色的塑料膜。
至此,警方基本確定,樊某4人以及貨車司機李偉是盜竊iPhone 4S手機的嫌疑人。
經過精密部署,2012年1月18日晚,警方先后在本市普陀區、江蘇省海門市、啟東市抓獲犯罪嫌疑人樊某等4人。
2012年2月2日,貨車司機吳某(化名李偉)在重慶落網。
“塑料換iPhone4S”每部1400元銷贓
1680部iPhone 4S手機究竟是怎么被調包的?這背后是一幕“潛伏”大戲,時間長達1年半。
經警方調查,嫌疑人樊某等人與貨車司機吳某原本相識,他們都曾做過物流公司的司機,對出口貨物的整個物流流程非常熟悉。
一年前,他們在無意中聽聞A公司專門替美國蘋果公司組裝各類產品,在商量之后,準備做一起大案子。
經過打聽,他們得知B公司是其中的一家物流公司,而C車隊則是專門替B公司運送貨物的。在2010年6月,經過仔細謀劃,吳某辦了名叫“李偉”的假身份證和駕駛證,應聘進入了C車隊。
在隨后的半年時間里,吳某在運貨的同時記下A公司每單貨走的路線、時間,以及相應的流程,同時,利用送貨的機會,打開包裝箱,記下了蘋果各類型產品的重量,以及最外面一層塑料膜的規格、型號。
盡管吳某有很多運送蘋果產品的機會,但這伙人并不急著動手,他們還在等待一個最合適的機會。
2011年11月,他們聽聞iPhone 4S手機即將上市,而且,負責組裝的正是A公司,他們認為動手的時機已經成熟了。2011年11月底,他們花費5萬元,定制了一批用以調包手機的分量完全一致的塑料模塊,以及一些包裝箱。
不久,吳某通知樊某等人,2011年12月26日,正好輪到他來運送其中的一批iPhone 4S手機。
當天13時25分,樊某4人與吳某在事先約定的臨波路附近碰頭,將1680部手機分別裝在樊某4人開來的全順客車以及別克商務車上,隨后,將事先準備的塑料模塊和紙箱裝入大箱內,用封箱帶和黑色塑料膜將大箱恢復原狀后離開。
2011年12月28日,樊某等人以每部手機14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季某,隨后各自逃逸。
目前,樊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相關審理、追贓還在進一步開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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