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2日,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公開招標2號線一期地鐵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權,最終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以高于深圳報業集團2.51分勝出。出價最高的深圳報業“意外”出局。
昨日,有媒體質疑:“深圳報業出價10.188億不選,招標最后確定的是報價低的一家”。武漢地鐵這項招標是否公正?運營公司就此舉行新聞發布會。
為何高分變低分?
武漢地鐵運營公司書記陳川介紹,招標評分分為三大部分:
在報價60分中,深圳報業報價10.188億/10年,比所有投標者都高,得11分居首。在項目經營建議書25分中,深圳報業主要丟分有三處:公益廣告、合理化建議和超范圍經營。
深圳報業投標書中,沒有承諾“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為準。”專家給此項打零分。
經營計劃中提出“部分線路、站點、車廂廣告一年刊發權拍賣”,但招標文件明確規定招標不包括車廂廣告。專家為此給了低分,認為屬于超范圍經營。
標書中未按要求列出合理化建議。按深圳報業的表述,其合理化建議全部“散”見標書中。專家沒有看到合理化建議這一欄,給了零分。
綜合算下來,深圳報業總分列第二。據招標代理方湖北成套公司介紹,按評審標準,專家可以給零分。
價高為何出局?
針對媒體的質疑,陳川介紹,“我們當然希望拿到最高的回報,更希望拿到‘有把握的高價’”。如果一味選高價,采取競拍是最有效的辦法。但運營公司選擇了招標,并按地鐵集團要求,為招標選取運營商制定如下原則:總價、首付、綜合實力、誠信履約和營銷策劃。
為什么沒有選高價?陳川說,2號線是我市第一條對外招標平面媒體經營權的地鐵線路。招標前,公司對全國地鐵平面廣告市場進行了調查分析。與武漢客流相當的西安、沈陽、成都等城市,每站每年代理經營權費為280萬-365萬元。本次武漢地鐵2號線一期中標方的報價是每站每年代理經營權費335萬元;而深圳報業報出的價格,每站每年代理經營權費達485萬元,遠遠高于國內成都、深圳、沈陽目前的市場價格。而且深圳最重要的地鐵線路1、2、5號線,每站每年代理經營權是233萬元,中標者正是深圳報業集團。
據悉,武漢軌道交通1號線曾采用拍賣方式,確定最高報價者拿到廣告經營權,最后出現中標者無法履約一走了之的結局。“我們不希望2號線出現類似情形。”地鐵運營公司昨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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