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唯冠和蘋果的“iPad”商標權糾紛還在持續。今天上午,深圳唯冠起訴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的案件將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唯冠方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銷售帶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產品。
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蘋果產品在中國大陸的總經銷商,如果他們敗訴,可能會導致iPad在整個中國大陸地區因為侵權而不能銷售。
在深圳部分,首先蘋果聯合英國IP公司起訴過深圳唯冠,“iPad”商標專用權歸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所損失人民幣400萬元。2010年4月19日,深圳中院于受理該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去年12月5號做出一審判決,結駁回了蘋果方面的訴訟請求,而蘋果已經向廣州省高院提出上訴,現在二審判決還沒有出來。
唯冠在深圳和惠州之前起訴的都是當地經銷商,而今天在上海的被告也就是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它是iPad在整個大陸地區的總經銷商,如果它敗訴,可能就會導致到iPad在整個中國大陸地區因侵權而下架不能銷售。而事實上深圳唯冠還在北京、山東、江蘇等地方的工商部門舉報了商標侵權的問題,在國內一些地區包括電子商務網站上iPad也已經下架了,至于更長遠的影響,會不會影響到可能在今年春天發布的iPad3等等,我們會持續跟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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