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江蘇省檔案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公布了一批民國時期江蘇司法檔案。其中,南京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酒井隆的判決書正本特別引人關注,再次以第一手材料印證了日本軍國主義犯下的侵華暴行。
酒井隆是侵華日軍將領之一,南京軍事法庭裁定戰犯。他曾任日本駐中國公使館副武官,駐濟南武官,參謀本部作戰部中國課課長,駐天津日軍參謀長,第23軍司令官等職。戰后被南京國民政府以戰爭罪行拘捕,是國民政府“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公布的第四批第29名戰爭罪犯。
通過判決書看到,面對檢察官的指控,酒井隆開始拒不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說這些罪行都是部下所為,與他無關,他只是“督查不嚴”而已,想通過狡辯來推脫罪責。經過4個多月的審訊,8月20日,南京軍事法庭對酒井隆進行第二次審判。8月27日,軍事法庭依據確鑿證據判處戰犯酒井隆死刑。
判決書上真實再現了酒井隆參與侵略戰爭犯下的滔天罪行,他“縱兵屠殺俘虜、傷兵、紅十字會醫師護士及其他非戰斗人員,并強奸,搶劫,流放平民”。判決書上明確記載,“其在廣東南海一帶督戰時,自民國三十年十一月至三十二年三月,縱兵屠殺村民無算。其姓名可考者,有蔡李氏湯帝祥等一百余人,均以亂槍掃射,或以刀劍沖刺。”判決書不僅附錄了死難者姓名,同時還有“目睹之證人”湯騰、謝德民等46人,足見當時調查取證之嚴謹。判決書還詳細記載了當時日軍屠殺中外人士慘無人道的大量暴行:“在三水縣附近山谷中,有少婦二人,被其部屬十四人依次輪奸,并剖裂肚腹,以其鮮血飼犬”,“在廣州黃沙,用鐵棍猛擊懷孕六月之村婦馬何氏,以致重傷流產”,“在沙頭鄉石牌村,將村民李輝吊打火炙,投入涌中,以亂槍射死”。“自進駐港島后之半月中,乃縱部屬實行大規模之屠殺奸掠,藉以報復,而逞淫威。”更殘忍的是,在香港一純屬紅十字會救傷機關及傷兵醫院,不但所有俘虜傷兵全部“橫遭殺害”,而且從事救治的醫生護士也“備受荼毒”,院內護士戈登女士、費度夫人、西門思夫人及四華婦一起遭到輪奸。
判決書還詳細考證了這些日軍暴行都是酒井隆縱容唆使的。據當時已俘的酒井隆部屬野間金之助大佐供述,“原限兩日攻陷香港,但因軍團進展遲緩,致費八日之久,曾受嚴重之譴責。酒井中將定能悉知所有日軍之暴行。”在證據面前,被告酒井隆最后終承認知悉部屬屠殺俘虜、醫生、護士等非戰斗人員的事實。
省檔案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姬雯對記者說,現在日本銷毀大量的侵華歷史資料,目的是為了掩蓋甚至抵賴當年侵華暴行,因此我們今天公布日本戰犯酒井隆判決書正本,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省檔案局館藏的還有當年南京軍事法庭審判的日本戰犯土肥原、川島芳子等判決書正本7卷,目前正在加緊整理保存。這些資料不僅以鐵的事實揭露日軍侵華罪行,同時也是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素材,具有彌足珍貴的史料價值。(記者 沈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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