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自衛權 是指與A國關系密切的B國受到武力攻擊時,即使不是針對前者的直接攻擊,前者也有動用武力展開反擊的權利。據日本憲法第9條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以及用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據日本媒體25日報道,日本一名官員說,政府打算向國會遞交一項法案,以法律形式保障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
首相安倍晉三內閣大力推動修改政府對和平憲法的解釋,從而使自衛隊得以行使集體自衛權,與美軍協同作戰。一個政府委員會打算今年秋季提交報告,建議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
一匿名官員稱,政府擬明年向國會提交法案,為行使集體自衛權確立法律程序。
按照這項法案,首相將下令官員制訂一套基本政策,就行使集體自衛權作出詳細規定。內閣批準行使集體自衛權后,將請求國會授權。如果獲得同意,自衛隊將按照基本政策行動。如果國會否決,自衛隊將不得行使集體自衛權。
這名官員說,這項法案目的之一是賦予國會制約自衛隊權力,同時為求得在野黨和執政聯盟支持。
一些法律專家指出,緊急事態發生時,是否允許政府“先斬后奏”、即事后征求國會授權可能成為爭議焦點。
報道說,安倍內閣同時打算修改一項有關自衛隊的法律。這項現行法律規定,一旦日本遭受攻擊,自衛隊只能采取防御行動,武器使用也僅用于防御。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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