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議會18日激辯女性權益保護法案,未能達成一致。議會下院議長阿卜杜勒易卜拉希米宣布推后再議,但未說明具體日期。
兩派激辯
18日討論的法案源自總統哈米德卡爾扎伊2009年簽署的《消除針對女性暴力法》。《消除針對女性暴力法》首次把家庭暴力、童婚、逼死女性和買賣女性等列為犯罪。
法令當時沒有經由議會通過,而要成為可持續有效的阿富汗法律,法令須獲得議會支持。就《消除針對女性暴力法》內容,保守派與世俗派分歧嚴重,雙方激辯大約兩個小時。路透社說,保守派反對其中至少8項條款,包括女性法定結婚年齡為16歲,建立家暴受害者收容所和把男性合法妻子數量減半至兩名。
烏魯茲甘省議員奧貝杜拉巴拉克扎伊反對給女性結婚年齡設限,烏魯茲甘省是阿富汗女性文盲率最高的省份之一。卡皮薩省議員阿卜杜勒哈瓦西則指責,所謂受虐女性收容所“道德敗壞”。另一些支持法案的議員則要求,加重對侵害女性犯罪的處罰,如強奸和毆打。
頑疾難除
塔利班統治時期,婦女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當局禁止開設女子學校,女性必須在男性家人陪伴下才能出門。
塔利班政權倒臺后,女性重新贏回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權利。然而,女性上學和工作依舊面臨安全風險,不少人被迫放棄。權益保護組織譴責卡爾扎伊政府做得不夠、卡爾扎伊在保護女性權益上立場動搖。2012年,卡爾扎伊對宗教界人士頒布的“行為準則”表示支持,這一準則允許丈夫在特定情況下毆打妻子。
阿富汗推進女性權益保護,但童婚和女性遭受虐待仍不時見諸報端。2012年,阿富汗警方解救出15歲的少女薩哈爾古爾,她被哥哥賣到巴格蘭省后,遭婆家人長期囚禁并被拔掉指甲、燙烙鐵和折斷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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