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7時30分,洛陽市公安局車站派出所接到線索,正被義馬市公安局網上追逃的王某出現在金谷園路某賓館,民警聞訊趕到,順利將王某和同行的李某緝拿歸案。
“因為王某出的租金較高,我就沒懷疑,才讓他每次都順利提走東西。”2月27日,王占某來到義馬公安局報案稱,王某先后六次以在靈寶寺河山搞工程為由,向王占某租賃扣件、鋼板等價值10萬余元。但到了約定歸還的日子,王某卻聯系不到。王某的司機告訴王占某,王某每次租賃的貨物根本沒有拉到靈寶,而是直接運到澠池縣黃花村一廢品收購站內賣掉。
經審訊,王某是三門峽市澠池縣人,早在2009年就因詐騙被澠池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據悉,目前王某已被移送義馬警方處理,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民警提醒做租賃生意的朋友:首先,在租賃前要查看對方的合同、身份證等證件,要到有關部門鑒別真偽;再次,不要貪圖高租金;最后,不要輕信熟人或托人介紹的租賃人。
(記者張曉云通訊員劉紅玲)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