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建好的別墅
■據悉,被填的陽光湖是開封水系三期工程的重要一環
■據統計,填湖建起的建筑近4000平方米,一當事人已被刑拘
□首席記者 周斌 實習生 徐方方 文圖
核心提示
位于開封市區東北隅的陽光湖曾和包公湖、龍亭湖、鐵塔湖一樣,是“開封水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它也是開封市即將實施的水系三期工程包公湖與鐵塔湖之間的重要連接點。近日,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陽光湖8號池被人用土填平,建起了3900多平方米的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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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涸的湖“面”上 建起別墅群
昨日上午,記者順著開封東城墻的曹門來到陽光湖的“遺址”。說是“遺址”,是因為這里原來400畝波光粼粼、水草豐茂的湖面,如今已干涸見底。
陽光湖東起開封東城墻,西至內環東路北段(原惠濟河北段東岸),南起陽光街北,北至河南大學老校區、明倫街南。上世紀70年代,原開封市水產養殖公司開始在這里養魚,還在湖里筑起幾條埂分片管理,那時候的陽光湖魚兒成群。
在這之后的幾十年里,單位經營改由個人承包,沿湖周圍也逐漸向湖中侵蝕,垃圾成堆。原來近400畝的湖面,到今天已基本干涸,根本找不到“湖”的樣子。
“陽光湖作為開封市水系三期工程的重要連接點,有望重新恢復昔日光彩,可在這時卻有人填湖建樓,將其逐步蠶食。” 一個反映情況的市民感慨地說。
順著城墻,記者在陽光湖的東北角找到一個緊鎖的大門,圍墻有兩層樓高,根本看不到里邊的情況。記者登上附近居民樓的6樓,透過窗戶,看到院子里四處散落著磚頭、沙土。西邊有3棟兩層樓,其中最南邊的一棟外墻已貼了瓷片;東邊是一棟兩層樓和兩座平房;再往北是一排兩層建筑物,這排建筑物北邊即是陽光湖的8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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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湖蓋房子 4年前就開始了
記者來到開封市順河回族區建設局了解情況,該局負責人介紹,他們接到群眾舉報后,已經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建房的是原開封市第二商業局水產養殖公司陽光湖漁場的負責人賈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他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建設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賈某于2005年經開封市水產養殖公司(現已更名為開封市河湖保潔公司)同意,將陽光湖8號池周圍建起圍墻進行封閉管理,院內由賈某負責日常維護。
2008年,開封市建委批準開封市水產養殖公司可建設兩處臨時車庫,批準面積分別為84平方米、63平方米,但賈某實際建起的建筑面積分別為543平方米、308平方米,且并沒有作為車庫使用,而是用于6戶居民居住。
當時,這處大大超過審批面積的違法建筑并沒有受到相關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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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面上”的房子 蓋了近4000平方米
據順河區建設局調查,陽光湖8號池院內現有建筑10處,共計3965平方米。包括2008年超審批面積建設的兩處“車庫”,開封市河湖保潔公司于2008年出資建設并使用至今的兩處建筑,賈某自建的一棟二層樓房、一間傳達室和兩間平房,以及記者觀察到的4處兩層樓房。其中那4棟兩層樓房是私人別墅,根據別墅主人提供的購房協議,賣給他們房子的正是賈某。
知情人告訴記者,開封水系三期工程將要進入拆遷階段,陽光湖8號池所處位置正是拆遷開發的范圍。在這里建房或是買房,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獲得高額拆遷賠償金。
“現在開封市正在進行‘兩改一建’工作,對湖區周邊及轄區內的違法建筑全面整治。從賈某手中購買房子的住戶得知這一情況后,拿著購房協議來到建設局,希望能為自己的住房辦理合法手續。”建設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此處房屋既沒有規劃許可證,也沒有建筑許可證,是違法建筑。我們已經將此事報區政府,目前還未拿出具體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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