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洛陽市孟津縣會盟鎮臺蔭村農民陸利峰,在孟津縣工商局順利拿到了“洛陽河之南家庭農場”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這是我省首家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成立的家庭農場。
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家庭農場”的新概念后,我省就誕生了第一個有營業執照的家庭農場,無疑為家庭農場在我省的順利推廣,開了一個好頭。
“家庭農場和家庭承包不一樣,它實際上相當于一個種糧大戶的升級版,兼具農業生產不具備的功能,就是銷售品牌產品。因此家庭農場有一種企業化或有獨立核算的現代化經營體制,結合了我國家庭承包的優越性和現代經營體制的優越性,集合兩種優越性來實現規模經營。”從專家此言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家庭農場對“三農”大省河南來說,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有益于解決當前農業經營規模小、效益低的問題,有助于農業生產走向市場化、專業化和規模化,有利于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要把家庭農場的諸多好處,變為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化為新型農業現代化的推力,離不開政府的悉心呵護,比如專門的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政策扶持和制度設計等。目前,在家庭農場到底該如何發展、將如何扶持等政策、制度層面上,尚有一些空白點。
從2月17日羅山縣成為農業部確定的我省家庭農場唯一試點縣,到2月28日洛陽出現我省首家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成立的家庭農場,在我省家庭農場向前推進之際,相關制度設計也到了提速之時,只有這樣,家庭農場才能茁壯成長。(記者 丁新偉 )
相關新聞
更多>>